道可特关于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专题资讯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5-08-28 11:36:29  作者: 争议解决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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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什么是民间借贷?适用的主体包括哪些?是正确理解并适用《规定》的前提。

图二

【点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上述主体在借贷过程中的行为受到《规定》的规范。此次《规定》将民间借贷的主体范围进行了扩张,在原《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民间借贷只包括了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而并未包括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其他组织与其他组织之间。

二、民间借贷的管辖

发生民间借贷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当事人对于管辖无约定的情况下,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

图三

【点评】借贷当事人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同时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或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被告往往即借款人,故在此情形下出借人应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保证人的诉讼地位

借贷合同保证人的诉讼地位如何确定?是否必须追加为共同被告?《规定》在区分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后,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存在很大差别

图四

【点评】当且仅当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情况下,才存在必须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情形。

四、与刑事犯罪的交织

民间借贷纠纷可能会伴随非法集资犯罪,当两者发生交织时,法院将如何处理?《规定》做出了以下规定。

图五

【点评】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并不必然导致驳回起诉,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众多刑民交叉案件如何处理作出的统一规定,解决了实践中不同法院基于不同理解而作出不同处理的混乱现象。

借款人或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或者构成犯罪,则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是否当然无效?担保责任能否免除?《规定》做出了以下规定。

图六

【点评】即使民间借贷行为被认定已构成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担保人的责任也并不必然免除。

五、借款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成立是否即刻生效?《规定》在区分自然人、非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情形下,分别作出规定。

图七

 

【点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据支付方式的不同确定生效时间;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原则上成立即成效。

六、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认定

企业间借贷可以认定有效,是本次《规定》的突破与亮点,但是同时《规定》对于有效的认定也做出了诸多的限制。

图八
图九

【点评】企业之间、企业向本单位职工基于正常经营目的进行借贷,同时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原则上均可认定借贷合同为有效。尤其是企业之间的借贷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应认定有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在2013年底就已经表达的观点,而且在此之后很多法院都依此讲话精神做出了一些企业间借贷有效的判决。此次将讲话精神正式变为司法解释,可谓时移法易,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在企业借贷效力认定上观念混乱的局面。

七、对于虚假诉讼认定

虚假诉讼,在以往借贷纠纷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如何认定虚假诉讼?面对虚假诉讼又该如何处理?《规定》予以详细规定。

十
十一

【点评】虚假诉讼作为扰乱司法环境的一大毒瘤,对其认定应综合全面予以分析,同时对于确系虚假诉讼,则予以严惩。

八、担保责任的承担

担保责任的承担,对于出借人利益的保护有重要作用,但是何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承认担保责任?《规定》做出了如下规定。

十二

【点评】担保责任的认定,采取从严认定的标准,在无明示或其他证据予以证明的情形下,不认定承担担保责任。

九、利息的确定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多少利息?超过能否受到保护?《规定》摒弃了过往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规则,可谓重大突破。

十三

【点评】24%、36%分隔线的确定,为民间借贷利息的处理确定了法律上的统一标准。这样的区隔划分,是最高人民法院借鉴各国优秀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时间,而合理进行规定的,这样的区隔,一方面保护了贷款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能够有力打击高利贷,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民间借贷秩序的稳定。

十、逾期利率的确定

逾期利率的确定与保护,同贷款利息一样,同样需要参照约定及法律标准,综合加以判定,《规定》对其也分情况进行了规定。

十四

【点评】逾期利率的确定基本同样遵循了约定优先的原则,但是同时也规定24%的上限标准。这也是对民间借贷实践中混乱的逾期利息约定的一种规制,一方面充分保护各方对逾期利息形式的自由约定,保护贷款人利益,但另一方面也严格限制过高逾期利息,保护借款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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