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法律资讯(2015.8.31-2015.9.13)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5-09-23 14:16:21  作者: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一、基础法律资讯

1.最高法印发《人民法院案件信息业务标准》

2015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印发《人民法院案件信息业务标准(2015)》(以下简称“《业务标准》”)。

《业务标准》是推进人民法院案件信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成果。为推进案件信息标准化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标准化处理的方法,梳理出3300多个信息项、4900多个选项代码。相关信息项按照审判业务逻辑进行模块化整合,并以层级化方式进行构建。《业务标准》成为人民法院案件信息标准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

《业务标准》是助推人民法院信息化3.0建设的基础标准。《业务标准》基本实现对各类案件、各主要司法环节的信息覆盖,是建成国家司法信息资源库、打造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重要基础标准。《业务标准》贯彻实施后,通过信息化平台和技术手段,可以组合生成涉及全国法院的海量司法数据。

2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9月7日,全国人大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三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截止至2015年10月7日。

三审稿将二审稿第五条第一款“注册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修改为“评估师执业、评估机构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将第二章章名““注册评估师””修改为“评估师”,并相应删去有关评估师执业注册的规定,确立国家对评估师实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同时,三审稿明确,评估师、评估机构不得签署、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并对法律责任作出相应修改。此外,三审稿还加强了对评估行业协会的监管,规定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与评估行业协会存在人员或者资金关联。

3国家版权局发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9月8日,国家版权局公布《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就行政处罚程序、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政责任以及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执法等内容进行了修改,以解决版权行政执法工作中特别是办理侵犯著作权行政案件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版权行政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盗版行为的行政打击力度。此次《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的重点一是新增警告和责令吊销许可证两种行政处罚种类;二是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标准进行调整,下调著作权行政处罚门槛;三是明确打击网络盗版适用的管辖原则,使执法人员能够更方便、更有效、更快捷地对网上的侵权、盗版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二、专业法律资讯

(一)商事诉讼法律资讯

1.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会议在京召开

2015年9月9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专题会议暨改革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议稿)》。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强调指出,这项改革有利于促进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充分阐述了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指明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政法各机关的共同使命和重大责任。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涉及刑事诉讼各项职能、各个环节,牵涉面很广,改革难度较大,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凝聚共识,共同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改革思路,抓住改革重点,突破改革难点,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侦查、审查起诉、辩护和审判等各项诉讼制度,统一刑事司法标准,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推进该改革,切实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

2.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4起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典型案例

2015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工作的有关情况。会议发布了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

14起典型案例的分别涉及:(1)传统艾灸治疗方法与电磁技术相结合形成新的专利;(2)根据创新性三步法对电学领域发明专利的严格判断;(3)根据在先权利的商号权请求宣告商标无效;(4)明确在判定商标近似时应考虑同一主体的基础商标与诉争商标在一定条件下的延伸关系,并探讨了认定延伸关系的考虑因素;(5)分析新商标法规定的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6)分析网络经营者的主观恶意、被诉行为对他人合法经营模式的侵害、消费者最终利益的影响等,认定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7)对移动终端游戏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法律适用问题;(8)明确了知道他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已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并应侦查部门要求协助调查这一事实对诉讼时效的法律意义;(9)分析商标正当使用以及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标准;(10)分析网页的内容编排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11)针对计算机软件首次诉前证据保全案件;(12)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了商铺出租方的注意义务;(13)服装设计领域侵害作者署名权的认定;(14)行为保全(又称临时禁令)申请案件。

(二)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资讯

1.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9月10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对设立保险私募基金进行了具体规范:一是明确基金类别和投向。二是建立规范化的基金治理结构。基金发起人应当由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三是明确市场化的运作机制。规定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基金管理人比例,以及基金发起人及其关联方认缴基金比例不低于30%,落实管理责任。四是贯彻“放管结合”原则。对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实行注册制度;列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责任,明确报告要求和禁止行为,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保险机构与基金发起人之间的隔离机制。

2.四部委联合发文:鼓励上市公司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

2015年8月31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全面梳理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取消审批的范围。《通知》强调,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此外,《通知》还提出,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

3 . 国办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业,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支持独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意见》还强调,鼓励工程机械、铁路、电力、民用飞机、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其他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发展跨境租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此外,《意见》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

4 . 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5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

(三)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法律资讯

1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列入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5年9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计划包含四大类226个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位列其中。

计划指出,为加强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谋部起草,力争今年完成对《条例》的修订。
  据了解,现行的《条例》于1993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颁布,现已实施了22年。2014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在促进无线电频率资源的有效利用、增加卫星轨道资源的管理、防止无线电干扰和强化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完善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修订。

2.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意见发布

2015年9月2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至2020年,中心城市(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7%;城镇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8.79%。同时,《意见》强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带动企业与社会资金投入,扩大投资规模,形成支持配电网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电价政策,结合输配电价改革,将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将运营成本计入准许成本。此外,《意见》还确立了“发行配电网建设改造专项企业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配电网投资”、“鼓励多种方式购售电”等多项政策。

3.两部委发布《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2015年8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在《方案》公布的建材工业绿色制造、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等十大行动中,钢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行动位列第四项。在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等公共建筑中将积极采用钢结构,发展钢结构住宅;在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中也将大量采用钢结构。促进城镇木结构建筑应用,推动木结构建筑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幼托、敬老院、园林景观等低层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镇平改坡中使用。推进多层木—钢、木—混凝土混合结构建筑,在以木结构建筑为特色的地区、旅游度假区重点推广木结构建筑。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自建住宅、新农村居民点建设中重点推进木结构农房建设。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15年9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股东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向业绩考核部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与周围生产生活设施应当保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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