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1) 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方案和建议;
2) 为聘请人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
3) 协助聘请人参加各种谈判;
4) 代聘请人处理各种法律事务;
5) 对聘请人提供法律培训或法律咨讯;
6) 代理参加诉讼、仲裁以及调解活动。
7) 其他维护聘请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1) 一审代理人;
2) 二审代理人;
3) 执行阶段代理人。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1)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 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
3) 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1) 代理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
2)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
3)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1)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活动;
2)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1) 为委托人审查、修改、草拟法律文书;
2) 参加商务谈判;
3) 出具法律意见书;
4) 为投资、建设或者开发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风险预测,提供法律对策;
5) 为委托人进行资信调查;
6) 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专利、商标注册;
7) 代为招标投标;
8) 代办公证手续;
9) 为企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改制重组、发行股票债券、转产、兼并、转让以及清算、整顿、破产还债提供法律服务;
10) 为委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等。
7.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咨询给予解答或出具书面文件。
2) 代写诉讼各个阶段的文书;
3) 代写诉讼外的其他法律文书,如遗属、合同、收养协议、遗赠协议;
4) 签发律师函;
5) 发表律师声明。
8.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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