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管理模式改革:来自达沃斯的声音
今年1月27日在瑞士小城达沃斯召开的世界金融论坛,主题是“改善世界状况——重新思考、重新设计、重新建设”。后危机时代的金融业何去何从,成为此次论坛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世界各国都在重新改革金融秩序,重序有关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与职能,同时在危机中痛定思痛的银行家们,也已略微回过神来齐聚达沃斯,纷纷发表关于建立金融新秩序的高见。据主办方透露,这次与会的银行家人数为235人,比2009年上升了23%。
然而就在此次论坛举办期间,美国总统奥巴马口气强硬地宣称要“重建”华尔街。他决心用税收杜绝银行家从政府的援助中获得主要利益;赋予美联储超级监管者的权利,以免过去多头监管产生监管盲区或者让对冲、私募基金、金融衍生产品游离于监管之外;同时降低金融机构的杠杆,减少银行自营业务,任何银行或拥有银行的金融机构都不可以拥有、投资或担保任何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有及进行与服务其客户无关的自营交易,并呼吁国会立法对商业银行的股本规模进行上限限制。可见,奥巴马政府在努力重建金融秩序,且改革力度之大,远超预期。针对奥巴马的讲话,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表示赞同,支持美国政府提出的限制大型银行规模及其交易活动的计划,称奥巴马的计划“与我们自己的立场朝向同一个方向,那就是确保银行业集中致力于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特里谢认为,奥巴马的计划应在全球各国协调合作的氛围下进行。以上事实足以充分说明,欧洲与美国的政界人士已就金融秩序的建设达成一定共识。其实,欧美国家对于银行家的抨击早在危机爆发前便由来已久。众多金融机构采用隐性的方式补贴员工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美国银行和花旗集团向员工分发的股票数月之内就可以卖掉,禁售期远低于一般要求;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等其他银行巨头,则允许某些员工从本行获得优惠贷款,来缓解个人的现金紧张;英国一些银行则在考虑提高基本工资,亦即现金薪酬,因为该国税率高达50%的新奖金税不涉及这一部分。
但在此次论坛中,各国银行家们表面上似乎在自省,但透过各大金融机构发布的各种报告,银行家们的潜台词其实是:资产价格高企或者崩溃,是央行的货币问题,而不是银行家的问题。上世纪70年代美国财长科纳利关于不停贬值的美元曾经有句名言:“美元是我们的货币,你们的问题”。 但是无论银行家是否愿意,金融危机后世界金融体系的秩序都将被重建。诚如达沃斯论坛的创办者施瓦布教授所说,“达沃斯是从本次危机中学着改变的最后一个机会”,其中最需要改变的就是过去的金融管理模式。否则未来将还对世界金融体系构成威胁。
二、首当其冲的代价:美国金融监管改革
“次贷危机”最初是由于美国各个金融机构自行其事,将一种风险很高的房贷证券化,致使其在各金融机构中广泛流转,从而引发金融危机。危机波及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抑或是欠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年6月17日,美国公布了联邦政府制定的“金融白皮书”。从机构、市场、消费者保护和国际合作等多个角度,对美国金融监管做出了较为彻底的重制,其中包括将美联储打造成为“系统风险监管者”、设立全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监管金融消费产品以及对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实施监管。这必将会使得次贷危机后的美国金融市场迅速恢复活力与生机。
虽然金融白皮书相对以往的金融监管方案做了大幅的调整,美国将把监管触角伸到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并将美联储打造成“超级监管人”,以清除导致目前危机的各种“系统性风险”。但新的金融监管机制仍然存在些许缺陷。首先,新方案仍然对很多现实问题缺乏建议和对策,例如对于造成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个人如何处理、繁冗官僚机构并不能防范类似的金融危机再次发生的问题。对新方案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在于美联储的角色,特别是其被赋予的监管所有大型金融机构的权力。
白皮书公布前,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救助举措,往往都是“大得不能倒”的金融巨无霸得到政府巨额“输血”,如AIG、花旗、美国银行、房利美和房地美等。原因在于这些企业一旦垮台,将会对整个美国经济造成重大打击。但救助也随即带来各种道德风险,最明显的就是前段时间让奥巴马政府尴尬不已的AIG“奖金门”事件。
其次,按照新的框架,负责监控系统风险的美联储监管范围将大大拓宽,覆盖所有可能对金融系统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必要时进行救助,避免金融体系与经济体系链条大的波动性。这是从政府角度出发,避免经济大幅动荡,从企业来看,企业却在与政府互相博弈。由此带来的风险是双重的:第一,驱使盲目扩张,这会造成更大系统性风险;第二,企业已“大得不能倒”了,那么债权方反而会放心低息借贷,这又会造成市场不公平竞争,并驱使企业进一步做大。
最后,美联储的权利过大。考虑到美联储过去的记录和它已经肩负的多重责任,如何保证这些新职能不会和美联储执行货币政策的基本责任发生冲突?而在“制定货币政策、监管银行、保护消费者”这些责任中,有时是会发生冲突的,而且有时这些责任也有轻重之分,在这么多责任中如何定夺也是美联储面临的棘手问题。更何况美联储其实是这次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长年的低利率政策引发了美国的房地产超大泡沫。
三、对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启示
我国银行业协议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四四六”的监管理念,按照“准确分类——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思路,对银行业实施“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演变,强化了我国坚持走自己道路的信心,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思考。
首先是审慎监管的原则不可放弃。银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经济的周期性发展,提醒银行监管者不应忽视经济繁荣时期积聚的各种风险,要尽量减少“亲经济周期”效应的影响。同时,银行监管者在不断兴起的创新浪潮中,要关注复杂金融产品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尤其是跨国界和跨市场的风险。因此,不但要强调在制度上、形式上的审慎监管,也同样要强调在思想上、实质上的审慎监管。银行监管者应根据BaselⅡ三大支柱中市场纪律的要求,提高市场透明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队伍自身的建设,开发或引进先进的监管技术,培养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提出更加精细化的监管要求,始终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为审慎监管的落脚点。
其次,金融创新的步伐不可停止。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发展的根本动力和不竭源泉。归根到底,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不强,关键还是在于对创新的认识不够深入,创新的手段比较单一,创新的范围不够广泛。因此,作为银行监管者,绝不能因为危机发生,就因噎废食,否定金融创新,停止创新脚步。我们应在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创新活动。同时,针对当前金融跨业交叉风险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应进一步创新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施监管部门检查合作机制,探索跨市场交易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有效性。
最后,危机救助的途径不可缺失。金融危机的发生,既有较为长远的根本原因,也有短期的触发因素。从银行监管当局来说,既需要研究建立长远的金融安全保障机制,也需要形成快速的危机反应和处理意识,通过有效的危机救助途径,及时介入干预,力求迅速恢复金融市场稳定,重塑投资者信心。目前,我们需要对金融机构破产保护、市场流动性注入、存款保证制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应从法律制度上为危机救助提供支持和保障,不断提高金融监管当局的危机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