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新三板扩容的具体方案,预计今年内扩容方案能够出台,对此,业界对于新三板扩容的关注空前强烈。
据了解,新三板扩容方式目前大致形成了两种方案,一种是园区扩容,一种是企业扩容,对于这两种扩容方案,哪一种更为可行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超律师,刘光超律师认为,从稳步发展的角度来看,园区扩容更为可行。
刘光超律师告诉记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集中了我国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全国54家高新技术园区吸引了大量的优质高新企业入驻,并且园区设立有高新技术园区管委会,可以行使部分管理、审核职能。在挂牌过程中严格规范运行,引入地方政府的力量对挂牌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挂牌后的持续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引导新三板股份转让代办系统稳定有序发展。
对于企业扩容方案,刘光超律师认为,从长远发展来看,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发育成熟,各项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后,我国场外市场最终要发展到第二种方案,即突破高新技术园区与高新企业的限制,使有需求的广大中小企业都能够受惠于资本市场,推动优质企业的快速发展。
对于有志于进入新三板试点的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园区扩容或许是目前的一种主流,但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更多的优质企业选择企业扩容或许也将成为一种趋势。
来源:中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