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

薪酬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电话:

邮箱:wangxin@dtlawyers.com.cn

王欣

专业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工程建设

行业领域

房地产,银行业和金融服务,医药和生命科学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

专业业绩

某国企房地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某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某上市房地产公司北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某国有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

某大型商业银行常年法律顾问

某信托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某港资药品生产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某棚改(非住宅部分)项目

某地产集团所属若干商业房产委托运营管理项目

某公司危改带拆迁项目及旧城区改造项目

某眼科药物有限公司海外融资项目

某国企房地产集团某项目业主群诉案件(160案件)

某国企房地产集团合肥某项目业主群诉(21案件)

某国企房地产集团北京某项目业主群诉案件(25案件)

某药业有限公司若干药物临床试验合同纠纷及医疗损害纠纷案件

可能感兴趣

业务领域
更多
  • 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 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 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 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 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 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 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专业解读
更多
  • [04-15]

    2024

    研究|关于注册商标“撤三”程序的若干实务问题
    2024年,道可特全新推出“专业领域宣传月”系列活动,将围绕不同业务领域、结合实务经验进行线上、线下分享。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道可特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宣传月”。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度,商标注册人负有规范使用和连续使用注册商标的法定义务。为督促商标注册人合法使用注册商标,清理长期不使用的闲置商标,促进商标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国设立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即“撤三”程序。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对商标“撤三”程序中的几个实务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以期为商标权利人应对“撤三”程序提供参考。
  • [04-12]

    2024

    研究丨新《公司法》实施后类别股制度思考
    “宣传月·公司业务”为专业领域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类别股制度在公司融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允许公司发行具有不同权利和特性的股份,以满足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和融资策略,常见的有优先股、特别表决权股和转让受限股等。新《公司法》(发布日期:2023-12-29,实施日期:2024-07-01)正式在法律层面引入类别股制度,本文将结合新《公司法》实施前的股份公司类别股相关实践案例,与新《公司法》下的股份公司类别股制度进行对比分析,以期提供参考。
  • [04-11]

    2024

    研究丨董事专题12:董事谋取哪些商业机会将会被认定为损害公司利益?
    “宣传月·公司业务”为专业领域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新《公司法》将在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企业和企业家们面临着内容之变、管理之变、风险之变……一个新的公司治理时代即将启幕!本系列每篇文章将以一则经典案例出发,从合规提示、裁判要旨、案情简介、法律分析、本案裁判要点、合规实务总结、相关法条等角度进行阐述,以飨读者。
  • [04-10]

    2024

    研究丨低空经济政策解读(二):《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点解读
    “飞”奔而来!深圳如何打造“天空之城”?2024年2月,《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正式实施,对作为低空经济产业聚集度最高的深圳而言,对其加速布局“天空之城”,抢跑低空经济发展的“新赛道”奠定了法治基石。往前追溯,早在2023年12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就联合出台了《深圳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引培低空经济链上企业、鼓励技术创新、扩大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完善产业配套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二十项具体支持措施。在对低空经济监管、低空经济产业应用和支持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对深圳市低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指导时,《若干措施》也对其他省市发展低空经济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