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主要承办刑事诉讼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律师,分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为:
侦查阶段
● 律师接受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 律师接受委托,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接受委托为其申请取保侯审;
● 律师接受委托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
审查起诉阶段
● 律师接受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
● 律师接受委托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代为申请取保侯审;
● 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律师可代理委托人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 律师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案件的书面意见(包括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意见)
● 律师可向本案知情人或与本案有关的人调查取证,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 律师经人民检察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代理案件有关的材料。
起诉/审判阶段:
● 在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调查、摘抄、复制本案有关材料,调查和收集本案有关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审查管辖、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收集证据,通知证人和整理证据,出庭辩护;
● 担任公诉案件的二审辩护人;
● 律师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或辩护人
以上代理权限由当事人与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注明,律师根据当事人的授权并在权限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