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助理:
(一)职位说明
(1)协助律师处理业务工作;
(2)负责律师交办的基础性、程序性、事务性工作;
(3)根据事务所的安排完成咨询接待、网站维护、资讯编撰等其他非业务工作;
(4)完成其他必要而适合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
(2)统招本科以上学历(成教、自考者一概不予考虑),硕士、博士优先;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
(4)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有北京律所工作经验者优先;
(5)英语国家六级;
(6)综合素质强,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人品正直,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8)认可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三)工资待遇
(1)月薪1500-3000元/月;
(2)年底根据工作绩效在月工资的1-2倍范围内核发奖金;
(3)每年月工资涨幅不低于500元;
(4)虽未取得执业证,但累计在本所工作满2年,且能力突出者可破格晋升为助手律师;
(5)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
助手律师:
(一)职位说明
(1)协助主办律师和资深律师的业务工作;
(2)根据部门主管的安排负责或参与个案的具体办理;
(3)根据事务所的安排完成咨询接待、网站维护、资讯编撰等其他非业务工作;
(4)参与部门的专业化建设;
(5)完成其他必要而适合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和硕士以
上学历者优先;
(2)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3)在北京律所执业1-2年(外地执业或仅挂靠律所不实际执业的折半计算执业期限);
(4)英语国家六级;
(5)综合素质强,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人品正直,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7)认可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三)工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年薪范围为4-6万元/年。具体发放按事务所规定执行。
(2)每年在职务不变时年薪涨幅为10%以上,职务变动时实行新的年薪体系;
(3)在本所执业满1年,且累计在律所工作满3年以上,能力突出者可破格晋升;
(4)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
主办律师:
(一)职位说明
(1)根据部门主管的安排负责或参与个案的具体办理;
(2)协助资深律师办理复杂、重大案件,并配合其他业务部门的工作;
(3)根据事务所的安排完成咨询接待、网站维护、资讯编撰等其他非业务工作;
(4)在部门主管的指导下负责部门的专业化建设工作;
(5)完成其他必要而适合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者和硕士
以上学历者优先;
(2)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3)在北京律所执业2-5年(外地执业或仅挂靠律所不实际执业的折半计算执业期限);
(4)已形成一定的专业特点,在市级刊物发表专业文章者优先;
(5)英语国家六级者优先;
(6)综合素质强,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人品正直,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8)认可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三)工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年薪范围为7-9万元/年,具体发放按事务所规定执行;
(2)每年在职务不变时年薪在范围内涨幅为10%以上,职务变动时实行新的年薪体系;
(3)在北京执业满3年,且累计在律所工作满5年以上,能力突出者可破格晋升;
(4)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
资深律师:
(一)职位说明
(1)根据部门主管或事务所的安排负责复杂、重大案件的具体办理;
(2)指导部门内主办律师、助手律师及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3)协助部门主管制定部门的专业化建设方案并主要负责落实、完成;
(4)参与和配合客户开拓工作;
(5)完成其他必要而适合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统招本科以上学历,北京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者和硕士以上学历者优先;
(2)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3)在北京律所执业5-8年(外地执业或仅挂靠律所不实际执业的折半计算执业期限);
(4)已形成明显的专业特点,在国家级刊物发表专业文章者优先;
(5)英语国家四级以上,达到六级者优先;
(6)综合素质强,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人品正直,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8)认可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三)工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年薪范围为10-12万元/年。具体发放按事务所规定执行。
(2)每年在职务不变时年薪在范围内涨幅为10%以上,职务变动时实行新的年薪体系;
(3)在北京执业满3年,且累计在律所工作满5年以上,能力突出者可破格晋升;
(4)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
授薪二级合伙人:
(一)职位说明
(1)负责所在业务部门复杂、重大案件的主办、指导、协调;
(2)在担任部门主管时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建设;
(3)指导部门内其他资深律师、主办律师、助手律师及律师助理的业务工作;
(4)负责或参与制定部门的专业化建设方案并负责督导、监管;
(5)负责从业务部门角度参与客户发展管理部的工作;
(6)完成其他必要而适合的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统招硕士以上学历,北京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者和博士以上学历者优先;
(2)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3)在北京律所执业8年以上(外地执业或仅挂靠律所不实际执业的折半计算执业期限);
(4)已形成突出的专业特点,在国家级刊物经常发表专业文章者或编著专业书籍者优先;
(5)英语国家四级以上,达到六级者优先;
(6)综合素质强,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人品正直,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8)认可本所的经营模式和发展理念。
(三)工资待遇
(1)实行年薪制。年薪范围为12-15万元/年。具体发放按事务所规定执行。
(2)每年年薪在范围内涨幅为10%以上;
(3)在本所执业满5年,连续2年以上担任部门主管,且累计在律所工作满8年以上,创收能力
可达50万元以上者,可破格晋升为一级合伙人;
(4)在条件成熟时配备单独办公室,并对担任部门主管者配备业务用车;
(5)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经理
(一)职位说明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经验的积累;
(4)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才的发现与引进、薪酬设计、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公司制度
建设、组织与人员调整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对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的工作有娴熟的处理技巧,熟悉人事工作流程;
(6)熟悉国家、地区关于绩效考核、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和培训
方针。
(7)英语较好。
(8)薪资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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