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道可特2024年全国合伙人大会
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律师行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知识产权业务峰会
互联网广告监管实务座谈会暨《市场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精解》新书发布
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处置与重整特殊机会投资高峰论坛
同道廿载 海南自贸港国际业务法律服务创新论坛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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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1] 新闻|道可特与宏泰数据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近日,道可特深圳办公室与深圳市宏泰数据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数据资源调研、数据资源盘点、数据确权、数据治理、数据合规、数据质量评价、数据产品挂牌、数据资产入表等一系列数字经济领域开展业务合作,共同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的新机遇,共同助力企业释放数据资产的价值属性。
  • [10/21] 道可特2024开放季·天津站 | 法律服务产品创新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
    10月18日,道可特2024开放季·天津站—法律服务产品创新交流研讨会成功举办。来自天津市多家律所的优秀律师走进律所,与活动嘉宾围绕法律服务产品创新这一业内热点话题进行交流研讨。
  • [10/21] 新闻|道可特王蕾律师获聘担任盐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日前,盐城仲裁委员会公布了第六届仲裁员名单,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争议解决专委会副主任王蕾律师凭借在争议解决领域丰富的实务经验及仲裁员履历成功入选,即日起履行仲裁员,职责聘期五年。专业方向为建设工程、金融与公司。截至目前,王蕾律师已受聘担任泰中国际、盐城、沈阳、衢州、庆阳、北海、等25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其中15次担任独任仲裁员。
  • [10/18] 道可特2024开放季·深圳站丨新形势下法律业务的创新思考与实践活动成功举办
    10月17日,道可特2024开放季·深圳站——“新形势下法律业务的创新思考与实践”主题活动在道可特深圳办公室成功举办。来自广东二十家律所律师及行业专家与资深人士出席活动。活动以线下结合线上形式进行,吸引近百人次在线观看。
  • [10/17] 邀请函丨道可特2024开放季·成都站:内部合作赋能律师业务新增长
    市场竞争环境日益严峻,律所同样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客户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还要求高效的响应速度和便捷的服务方式,传统的独立作业模式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内部合作成为了推动律师业务新增长的关键因素。通过加强律所内部的沟通与协作,整合资源配置,形成团队优势,为市场提供更高效、更综合的法律服务,提升律师应对市场挑战的能力,实现业务创新和持续增长。道可特2024开放季之【成都站】,邀请多家律所“掌舵人”围绕“内部合作赋能律师业务新增长”的主题展开探讨,诚邀您报名参与。
  • [10/15] 荣誉丨道可特荣获2024年度《商法》北京、华北区域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大奖
    10月15日,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发布“《商法》卓越律所大奖(区域奖项)2024”榜单,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荣膺北京、华北两个区域“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大奖。这是道可特连续第三年荣获区域奖项,也是道可特连续第六年荣登《商法》卓越律所系列榜单。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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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团队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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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 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 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 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 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 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 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邀请函

道可特2024开放季·成都站:内部合作赋能律师业务新增长

活动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4:00-17:00

活动地点:道可特成都办公室(天府中央法务区B座37楼)

扫码报名:道可特律所活动报名


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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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8]

    2024

    研究丨从债权人角度看在建工程抵押之关键要点
    在建工程抵押是常见的增信措施之一,目前尚无明确定义,一般认为是指抵押人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债权人提供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属于不动产抵押的特殊情形,与一般的不动产抵押一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2021修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4修正)》《TD/T 1095-2024 不动产登记规程》(2024年9月1日生效)及各地不动产登记规则等文件的规制。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司法案例及相关实践,从债权人角度分析禁止抵押的在建工程类型、应当取得的证照以及抵押合同的必备内容等抵押关键要点。
  • [10-17]

    2024

    研究丨建筑行业分公司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借款行为属性解析
    在建筑施工行业,工程项目通常具有规模庞大、履行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管理分散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等特点。在此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等个体因职务上的外观,往往出于利益驱动而频繁参与外部借款行为。对于此类行为的效力和规则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主要表现为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和法律适用上的不一致性。本文以笔者所代理的案例为切入点,简要分析建筑施工领域分公司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外借款行为的性质认定,并对相关的裁判规则进行例示,供交流与探讨。
  • [10-16]

    2024

    研究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典案例汇编(上)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经典案例汇编:一、人民法院案例库:王某胜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广告推广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人民法院案例库:王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本人支付账户供他人使用,情节严重的,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三、人民法院案例库:董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帮助犯罪分子设置并运行伪基站的行为应定性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四、人民法院案例库:沈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利用网络平台为他人“跑分”行为的定性。
  • [10-11]

    2024

    研究|复杂家事争议解决之五:夫妻一方侵权之债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男方起诉女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中,有一部分债务组成引起了笔者团队的注意,同时也是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之一: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第三人发生过交通事故,并就该交通事故需承担52000元的事故赔偿责任。男方主张该笔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女方分担一半,但女方辩称该债务系男方个人交通事故侵权所造成,系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分担。同时笔者团队近期承办的一个案件中也存在类似的争议,案件中原被告系姻亲关系,被告与原告因家务琐事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推倒在地,造成原告身体损伤,原告要求被告对损害自己身体、健康权的行为进行侵权损害赔偿。但是被告主张,原告就医、养护等费用已经由其配偶用二者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过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以上两个案件均有一个主要争议焦点,即“夫妻一方侵权之债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本文中,笔者团队就此问题做出如下讨论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