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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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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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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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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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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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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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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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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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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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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业务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优势业务领域。刑事团队拥有深厚的实战经验,在众多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成功处理多起全国性影响力案件,为客户争取到了撤案、无罪、不起诉或减刑等有利结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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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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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丨金融监管新政,金融机构产品将迎来全链条适当性管理监管新格局
金融监管总局李云泽局长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时,其中特别强调督促机构加强产品适当性管理,规范营销行为,营造更为安全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2025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自2018年资管新规后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规制。该《办法》共五章,虽仅有六千余字,但内容覆盖全面,其影响力不亚于资管新规。2026年2月1日施行之后有望成为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法规,为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提供了全面系统的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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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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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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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丨母公司以债权对子公司转增资本之法律可行性分析与实务指引
在集团化运营架构中,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债权的情形颇为常见。在经济下行周期或企业寻求内部纾困的背景下,“债转股”作为一种重要的债务重组和资本运作工具,备受关注。本文旨在从法律视角,系统分析母公司以其对子公司的债权向子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母子公司债转股”)的可行性,厘清其法律性质、核心要件及潜在风险,并为实务操作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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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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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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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丨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挪用资金罪” 裁判要旨汇编
人民法院案例库——关于“挪用资金罪” 裁判要旨汇编:一、崔某挪用资金案——冒用单位名义对外借款后无法归还的行为性质认定;二、谢某勇伪造货币案——伪造货币罪犯罪既遂的认定;三、王某浩挪用资金案——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挪用业主委员会银行账户资金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四、姚某某挪用资金案——合理运作企业资金和挪用资金的界分;五、张某国挪用资金案——公司负责人使用自己个人账户流转公司资金的司法认定;六、李某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七、郭某挪用资金案——根据私募基金不同形式,区分认定被挪用单位;八、赵某甲等人挪用资金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欺骗方式改变公司资金保管状态用于个人营利行为的认定;九、张某元虚假破产、挪用资金案——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认定;十、罗某挪用资金案——挪多次挪用同笔款项且归还行为的犯罪数额认定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十一、王某某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办理银行卡是否属于进行营利活动;十二、张某甲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国债技改 贴息资金的,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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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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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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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自颁行后,两经修正,并于2023年进行全面修订,而其配套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在2007年发布实施后至今未予调整。2025年8月,为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笔者不揣浅陋,就征求意见稿部分条文提出以下意见以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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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