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雁

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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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雁

专业领域

婚姻家事,家族财富筹划

社会职务

第11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 委员

法院特聘律师 调解员

首都女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 讲师

北京市社会心理联合会婚恋心理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 理事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

个人荣誉

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 2017-2018年度优秀公益律师

源众受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 优秀志愿律师

专业资质

婚姻家庭咨询师

专业著述

商法 《夫妻档企业的治理合规与婚姻危机管理》

接受《家族企业杂志》采访,从盖茨离婚探讨中国婚姻的困境

专业业绩

某高校教授离婚纠纷

国内险资上市公司香港分公司总裁离婚纠纷

某上市公司总裁同居析产纠纷

某上市公司副总裁离婚财产分割纠纷

非婚生子女诉生父抚养费纠纷

外籍人士与中国籍妻子离婚纠纷

80岁老年人离婚、分家析产纠纷

自闭症儿童探望权纠纷

特殊人士继承遗产纠纷

企业家二代再婚财产法律规划与传承方案制定

企业家二代离婚前财产隔离诉讼与非诉讼方案制定

婚外情离婚谈判

某科技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某联合会常年法律顾问

某建筑集团专项法律顾问

可能感兴趣

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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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 争议解决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道可特争议解决有十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业务范围涉及为客户解决商业纠纷、金融诉讼、调查等争议案件。争议解决团队在全程代理诉讼及处理仲裁案件突发事件中为客户提供优质可行性解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客户的争议解决成本,道可特律所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综合处理方案。
  • 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 道可特在基础设施、房地产与能源等法律服务方面拥有成熟丰富的经验。多年来,道可特一直致力于为社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石油与天然气、水务与环保、能源动力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尤其在BOT、BT、PPP等工程性城市基础设施融资方面拥有明显的专业优势,获得了出众的市场口碑。
  • 知识产权一直是道可特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在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道可特在知识为客户提供理念到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与保护提供战略性法律意见以最大化实现客户的知识资产。在市场和法律的发展前沿,客户可以依赖我们一流的科技背景和集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诉讼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解决遭遇到的最为复杂的挑战。
  • 道可特拥有以海外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团队。该团队由具有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香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职业资格的律师组成,他们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且大多有欧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熟悉跨境并购法律及实务,能够熟练运用中文、英文和日文,按照客户的需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 道可特在竞争与反垄断业务中拥有突出表现,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了广泛且精深的相关法律服务。作为重点业务,道可特形成了精密完善的服务体系和尖端一流的服务内容。道可特竞争与反垄断业务团队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大型竞争与反垄断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水准,为客户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 道可特的税务法律业务在中国律师事务所中处于领先地位,道可特税务律师团队税法及家庭财富管理服务领域拥有专业系统的中国和国际税法的专业知识,除此之外他们还精通如公司法、金融法、外商投资法、证券法及和房地产和基金相关的法律,并具有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各类税务事项,在业内和客户中均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
  • 刑事业务是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优势业务领域。刑事团队拥有深厚的实战经验,在众多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办理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成功处理多起全国性影响力案件,为客户争取到了撤案、无罪、不起诉或减刑等有利结果,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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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研究丨基于实缴义务的股权投资风险管理
    实缴制背景下,股权投资者面临着诸多亟待把控的风险。本文将从风险揭示与风险管理两个维度,探讨在股权投资过程中投资者需要加以控制的主要风险要点。
  • [07-14]

    2025

    研究丨对《民营经济促进法》第70条的解读:以一起 “民营企业维权10余年获最高院改判”的最新案例为例
    政府部门在从事行政活动及民事活动时,尤其是涉及招商引资盘活辖区资产和对待民营企业等情况下,很容易因为流程、责任、诚信等问题掉入塔西佗陷阱。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全国政协会议等也曾多次表示,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开展失信违约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虽已取得积极成效,但司法实践中却仍然存在,而且企业的维权过程相当艰难,尤其是级别管辖的标的金额提高了以后,显得更加不易。本文从最高法院于2025年5月30日作出了(2025)最高法行再58号判决书说起,该案涉及一起南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南阳公司”)与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政府(简称“南阳市政府”)、河南省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南阳市自规局”)返还征收补偿款的纠纷(简称“本案”),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首例法院直接根据改法改判地级市政府因违反政策承诺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的案件,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加强民营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护。
  • [07-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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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充分说明了我国对于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场。然而,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由于现代商业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问题,导致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其中以单位犯罪为主,主体多,范围广,辩护思路应当立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从犯罪主体、犯罪构成、数额认定等方面进行全案分析。本文通过对假冒注册商标相关法律法规、案例等梳理,为实务辩护提供思路借鉴,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司法。
  • [07-04]

    2025

    研究丨物权变动视角下征收过渡期内原权利人的权能分离与保护路径
    在征收决定生效至补偿安置完成前,原不动产权人(被征收人)并未完全丧失物权权能,其仍可基于“占有权能分离”的原则及公平保护的法理,向无权占有人主张排除妨害、返还原物及占有使用费等。但应注意的是,也存在例外情形,若原权利人为土地储备机构等特殊主体,或政府已实质接管征收标的,则原权利人(被征收人)的民事诉权应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