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研究 | PPP模式在北京地铁线融资中的运作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8-03-19 11:39:38  作者: 城市轨道交通团队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又叫公私合营模式。该模式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北京地铁线路中也有多条线路采用了PPP模式进行融资。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城市轨道交通团队将对PPP模式在北京地铁融资中的运作模式进行整体分析。

一、北京地铁4号线——城市轨道交通首个PPP项目

北京地铁4号线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首例,当时为了缓解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地铁的资金压力,并实现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的多元化突破,地铁4号线顺应投资改革方向,成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从2009年通车运营到现在来看,地铁4号线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可以从三个层次借鉴北京地铁4号线的ppp项目模式:首先,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成功实施,得益于政府方的积极协调,为项目推进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由以往的领导者转变成了全程参与者和全力保障者。其次,构建合理的收益分配及风险分担机制。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通过票价机制和客流机制的巧妙设计,在为社会投资人带来合理预期收益的同时,提高了北京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管理和服务效率。另外,要建立完备的PPP项目监管体系。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持续运转,得益于项目具有相对完备的监管体系。清晰确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详细设计相应监管机制是PPP模式下做好政府监管工作的关键。

北京地铁4号线的融资形式和运营模式道可特已经详细论述过,这里不再赘述,感兴趣者可以在本公众号搜索“北京地铁4号线运作模式之法律解读 ——从城市轨道交通首个PPP项目谈起”进行阅读。

二、北京地铁14号线(PPP项目)

北京地铁14号线同样采用PPP模式引入了社会投资者,市场化引资规模为150亿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承担北京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资本运营等职能)具体负责地铁14号线引资工作。

地铁14号线与地铁4号线类似,按投资主体责任将工程实体划分为A、B两个部分。A部分由政府方负责投资建设,主要包括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及项目征地拆迁等内容;B由社会投资者负责,主要包括车辆、通信、信号等内容。通过工程划分和接口协调机制的设置,明确了政府和社会投资者各自的投资范围和责任。相比4号线PPP模式,在地铁14号线项目中,将与运营密切相关的轨道工程也交由社会投资者负责,项目投资责任划分更加适应项目运营特点。

根据《特许协议》,中选的社会投资者京港地铁公司在建设期内负责地铁14号线B部分工程的投资建设任务,并在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地铁14号线的运营和管理,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京港地铁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期间的客运票款收入、授权范围内的非票务业务经营收入、政府补贴等3种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并获得合理商业回报。

对于政府负责投资的A部分项目资产,则在建成后以租赁方式提供特许公司使用和负责管理维护;考虑到北京市地铁客运票价现状,年基本租金较原地铁4号线下调为象征性的每年1万元,减少特许公司经营期负担。

北京地铁4号线、地铁14号线项目均采用传统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投资者,社会投资者负责部分项目的投资和一定期限的运营,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当期出资压力,为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的及时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北京地铁16号线引入PPP模式

1
  
地铁16号线PPP项目从资本层面将地铁16号线总投资按一定原则和比例分为A、B两部分,A部分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引入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产”)约120亿元保险股权投资,B部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引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地铁”)150亿元,合计吸引社会资本达270亿元。

1.股权融资部分主要内容

地铁16号线A部分投资由16号线地铁公司(线路公司,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金额约为324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为130亿元,由股权投资人通过保险股权投资计划或其他可行方式募集资金,参与地铁16号线地铁公司股权投资120亿元,其余资本金由京投公司投入。

股权投资人将所持有的股权全部委托京投公司管理,股权投资人不参与16号线地铁公司经营管理,同时股权投资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16号线地铁公司股权。股权投资期不超过20年,期末,京投公司按原值回购股权投资人所持16号线地铁公司股权;股权投资期间,股权投资人以股权权益让渡对价款或其他名义获取股权投资收益。

2. 特许经营部分主要内容(按PPP模式特许经营)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在建设期内负责地铁16号线B部分工程的投资建设任务,并在30年的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地铁16号线的运营、管理以及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京港地铁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16号线地铁公司或市政府指定部门。京港地铁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期间的客运票款收入、授权范围内的非票务业务经营收入、政府补贴等3种方式实现投资回收并获得合理投资收益。对于16号线地铁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A部分项目,在其竣工验收后,京港地铁公司与16号线地铁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由京港地铁公司取得其资产使用权。

四、结语

综上分析,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城市轨道交通团队认为,PPP项目模式是公共项目投融资的重要模式,在经济转型发展、破解地方债务难题、提供基本民生保障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北京地铁线路的融资将来可能引入更多的PPP项目。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目前市场上首份以法律健康为导向和评判标准的、研究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健康度的指数报告,是第一份由第三方机构推出的带有公益性和学术性的央企(A股)上市公司指数报告,是研究、评价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一个全新视角与一项创新性举措。报告对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健康度做了全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解读;报告以动态发展的数据库为支撑,在绿法(国际)联盟(GLGA)的协调下与相关监管部门、治理机构、重要行业组织、经营主体形成互动机制,围绕央企(A股)上市公司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努力推出对认识央企(A股)上市公司、推进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