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读
  • 研究丨被“小过重罚”困扰的执法人员,建议重视这批新案例2025-02-12
    近年来,“小过重罚”这一问题多次引起争议。司法近期对此作出了新的回应。“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上线以来,陆续选入了大量“小过重罚”相关案例,以回应实践争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该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第十九条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因此,入库的“小过重罚”案例将对裁判尺度造成显著影响,值得注意。我们对这批案件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更清晰的参考。
  • 研究丨两岸律师来说法:深度解析大S身后事衍生的法律问题2025-02-10
    2025年春节,华人娱乐圈最震撼且最令人难过的新闻,莫过于中国台湾籍艺人大S于日本旅游期间因病骤逝的消息。她的离世让人感叹世事无常外,也令两岸无数粉丝感到错愕与惋惜。而大S的突然离世,衍生诸如遗产会由谁来继承分配、两个小孩监护权究竟归谁等一系列身后事的法律议题,也是众人好奇且关注的热门焦点。笔者于此仅就新闻媒体可得而知的公开资料,结合自身于台湾地区及大陆地区执业律师的经历,简要为各位读者分析大S身后事所衍生法律争议可能的发展走向,并试着比较两岸间,因不同法域所衍生出的诸多法律问题。
  • 研究丨施工合同虽体现“审计”字样但仍可突破政府审计的情形2025-0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遇有涉及国家财政金融重大利益情形,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或者审计。”在上述规定的背景下,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涉及国家财政等重大项目的施工合同中,通常会出现“政府审计”“按照政府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审计”“行政审计”等字样。但由于总承包方的弱势地位,总承包方对前述规定的“议价权”小之又小。这就导致了“业主拖延结算审计,总承包方被动等待”的局面,严重影响了总承包方债权的实现。
  • 研究丨跨境争议解决实务系列(二):仲裁协议的设计要点2025-02-06
    伴随着中国企业出海的热潮,不可避免地也会出现由跨境交易所引发的跨境争议。区别于传统思维下出现争议再解决争议的思路,在构架跨境交易架构之初对争议解决条款进行妥善、精细地设计,能够显著帮助解决争议,同时也能够节省大量时间和金钱成本。反之,如争议解决条款中“埋雷”,则会严重阻碍后续司法程序。笔者将在“跨境争议解决实务”系列文章中,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就相关要点做一些探讨和分享。
  • 研究丨23个案例详解:这些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025-02-05
    本篇文章为行政诉讼系列文章之二,本篇主题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称《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研究丨异议债券持有人权利救济探讨(下)2025-01-23
    法谚云:“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救济路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债券市场在发展中出现的种种乱象只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曲折”,缺少权利救济渠道才是症结所在。债券发行人变相控制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客观存在,而债券异议持有人,尤其是中小债券异议持有人除了在决议中提出异议之外,其权利难以得到救济。但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一个理性的投资者是难以放弃程序利益、投资利益等一般利益的。若决议内容有违投资者一般利益,那该决议应当推定存在瑕疵。诚然,设立明确的救济法律制度并非一蹴而就,但推进在个案中的决议瑕疵认定路径则是切实可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只有实质上保护了债券持有人利益,才能落实立法者的价值目标,而不是被债券发行人恶意利用法律规定实现自身利益。
  • 研究丨保全及执行实务系列:房产执行的实务问题探讨(下篇)2025-01-21
    我们推出的第二个专题是特殊、新型财产的执行实务,拟就目前司法实务中出现的一些不常见但颇有价值财产的执行实务问题,或者常见财产在执行实务中的疑难点问题展开分析。本文是第三篇的下篇,主要针对房产拍卖流拍后与变卖、以物抵债程序的衔接问题,以及存在权利瑕疵的房产处置问题,例如共有房产、未办理初始登记、存在租赁关系等房产的执行实务作出介绍,供读者参考。
  • 研究丨异议债券持有人权利救济探讨(上)2025-0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是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主要制度。我国《证券法》第九十二条及《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设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以法定的方式督促持有人集体行权以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并形成对发行人的限制,此后《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议纪要》进一步规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持有人的拘束力。然而实践中,由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片面追求意思自治、中小债券持有人地位弱势等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未很好地落实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利益的价值目标,甚至出现发行人利用主要债券持有人变相控制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情形。结合异议债券持有人权利救济途径缺失,债券持有人会议越来越成为债权发行人主导的“融资游戏”。德、日分别以对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采取事前审查与规定事后救济渠道的方式较好地保障了中小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值得我国参考。从实践角度,应当针对个案考察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存在瑕疵;从制度角度,应当重视异议债券持有人司法救济渠道的建设。
  • 研究丨企业破产服务信托系列(下):企业破产服务信托的主要实务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2025-01-15
    2023 年 3 月 20 日,原中国银保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银保监规〔2023〕1 号)。该通知明确将企业破产服务信托划归为独立的业务类别并加以规范,这一举措深刻凸显出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业务的积极关注与高度重视。然而,鉴于企业破产服务信托领域的相关制度体系以及配套执行措施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尚存在诸多需要我们深入剖析、审慎思考与系统探究的法律问题。
  • 研究丨自动驾驶车企如何遵守《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的要求2025-01-14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正式施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6月30日就公告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笔者团队注意到,与《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三十八条的篇幅相比,成文《条例》扩展为七章四十八条,正文中至少有十条提到“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企业”或类似表述,而据新闻报道北京目前已有自动驾驶汽车创新企业接近百家 [2]。本文拟就《条例》对自动驾驶汽车企业(以下简称“车企”)有哪些规定初步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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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同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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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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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