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QDLP的神秘“面纱”——浅析QDLP的投资模式与要求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8-06-25 13:27:31  作者: 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

导语:上海市金融办主任方星海6月在中国上海网站就《“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下称《规划》)进行解读与网民互动时曾表示,上海金融办今年将扩大上海外商股权投资企业(QDLP, 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t)试点,同时要继续吸引国际上的另类资产管理机构落户上海。据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境内注册的大型海外对冲基金或优先获批参与QDLP的试点。

截至目前,不少中外资产管理机构都对这一试点表现出浓厚兴趣,并积极筹备申请参与上述50亿美元的QDLP额度试点。另据了解,一些颇具实力的“国字号”资产管理机构也有意参与到这一试点中。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将对QDLP的投资模式以及法律结构进行简要分析, 以期对境内外的资产管理机构及投资者了解及参与QDLP试点作出参考。

一、特殊主体境外投资的三种形式

1.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是指经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等部门批准的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以自有资金或在境内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法规及相关部门允许的境外证券产品。

QDII的优势在于可在国家外汇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托管/保管银行直接办理购汇手续,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单独申请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和外汇局等部门的审批;但目前仅金融机构可以获得QDII牌照和申请额度,且只能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 且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对其监管的QDII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比例等都做出限制性规定。

2.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

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目前在上海、天津和青岛等地试点。其核心是允许境外投资机构通过申请QDLP资格在中国境内设立QDLP管理企业,由QDLP管理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可面向境内合格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的投资基金(“QDLP基金”),并将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与QDII类似,QDLP基金的优势在于可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购汇手续,无须就各个投资项目单独申请商务部门、发改部门、外汇局等部门审批,但其主要是以境外证券二级市场为投资目标。

3.合格境内投资者(ODIE)境外投资

合格境内投资者(ODIE)目前在深圳试点。境内外机构在深圳市发起设立的投资管理机构可向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申请“境外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试点资格,继而在联席会议批准的外汇额度内向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合格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在深圳市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境外投资主体”,运用所募集的资金直接投资于境外投资标的。QDIE机构即凭联席会议的批准函件进行境外投资主体设立(如需)和外汇划转。

二、QDLP的法律法规要求

1.QDLP管理人要求分析整理(以上海为例)

2

2.QDLP基金要求分析整理(以上海为例)

3

三、结语

QDLP的重新启动标志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QDLP虽然只是在若干城市开展的试点项目,在机构数量还是投资规模,都无法和已经成熟的QDII项目(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已经有132家境内金融机构获批899.93亿美元)相比。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QDLP的使命探索一条中国居民境外投资的新路径;通过设立相应的商业机构,为境外对冲基金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在中国试验其投资策略、熟悉中国市场动向、了解中国本地投资者的机会,进而为其未来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国本地业务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随着中国经验的积累,在上海模式下设立的QDLP试点企业的境外资产管理机构,已经开始在中国设立私募证券或股权投资基金,向中国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投资于中国A股和债券市场。由此我们可以预见QDLP将会成为一种新型的投资趋势。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
  • [12/23]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暨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第一家分所落子海河之滨;同年,是为“企业合规元年”。2023年,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既满五周年;同年,是为“企业合规深化年”。五载时光,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已在津城熠熠生辉,合规热潮也已波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必由之路,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法治密码。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