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读
  • 房地产开发 | 浅析房地产与电子商务结合模式2015-04-23
    伴随着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作为引领时代的电子商务如何能与房地产衔接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关注。房地产电子商务采用何种模式能够最大程度上凸显房地产利益,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探讨。 房地产业不能忽视电子商务的一个最直接原因就是庞大和日益剧增的网民数量。面对如此广阔的发展机遇,很多房地产商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在他们搞不清电子商务如何与房地产业相结合以及对于通过网络能否真正为楼盘的销售带来实际的效益持有怀疑的情形下,只能采取观望的态度。
  • 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2015-03-24
    目前,股权代持已成为大家熟知的一种直接持有股权的变通方式,因其具有隐密性和灵活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投资人更便捷地做出适当的出资安排。但这种变通安排却面临着合法性等根本问题,而且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还将面临其他一些更加严峻的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原发于公司制的代持方式,正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合伙企业中,尤其表现为合伙制基金的合伙份额代持。在此,笔者对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加以简要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希望以此对合伙份额代持问题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
  • 行业动态|基金业协会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附全文)2015-03-23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9日发布《关于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正式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分别针对基金的规模、基本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推出规模类公示、提示类公示和诚信类公示。
  • 新三板热讯|私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2015-03-23
    3月2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其官方网站上下发《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要求在企业申请挂牌环节、挂牌公司发行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环节,均要求中介机构须核查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并对核查对象、核查方式、核查结果进行专门说明或发表意见。
  • 注册制来了,投行在变了2015-03-19
    摘要:2015年可望成为中国的“注册制元年”,面对新股发行制度的重大变革,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券商,正在积极把转型战略落实到行动上,如设立资本市场部,强化销售能力;设立行业小组,深耕行业。未来投行的竞争将走向差异化,实力强的会继续走全能型大投行的道路,中小投行则会向精细发展的精品投行转变。
  • 证监会禁止未备案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业务2015-03-18
    2015年3月6日,证券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证监会明确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须履行备案程序》,公布证监会要求私募投资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必须履行备案程序。
  • 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是怎么样构成的?2015-03-18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此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 那些逼律师跳楼的新三板法律问题2015-03-17
    2012年5月30日子公司武汉璟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鹰王农化有限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武汉璟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一块暂未使用的空地6,666 平方米临时租赁给湖北鹰王农化有限公司,租赁期限一年,即从2012 年6 月1 日起至2013 年5 月31 日止,每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元,合同到期前15 天内一次性结清租赁费。
  • 二手房买卖费用及交接问题中的风险说明2015-02-11
    随着二手房买卖中相关诉讼案件频发,本文作者希望能以此文给当事人提供一些法律提示,从而最大限度规避相关风险。
  • 关于不动产登记类型及相关注意事项的说明2015-01-20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内容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为此,我们现结合相关信息从不动产登记的类型角度做下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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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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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同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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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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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
  • [12/23]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暨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第一家分所落子海河之滨;同年,是为“企业合规元年”。2023年,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既满五周年;同年,是为“企业合规深化年”。五载时光,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已在津城熠熠生辉,合规热潮也已波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必由之路,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法治密码。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