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新闻 | 我所国际业务部主任张婷律师与剑桥大学高级副校长Graham Virgo先生会面交流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19-03-15 14:59:16 作者: 道可特
2019年3月14日,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张婷律师与剑桥大学高级副校长,英国私法教授Graham Virgo先生进行了会面,进一步讨论了张婷律师在剑桥期间的合作访问学者英文论文成果《中英信托法比较研究及对家族办公室发展的影响》,同时,Virgo教授也向张婷律师赠送了其著作。
Graham Virgo教授
Graham Virgo教授是享誉世界的信托法专家,英国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的信托法教材均由其主编,影响了英美信托众多理论的发展。此外,Virgo教授在合同法,证券法与刑法等领域均有深入研究。其著作主要包括《The Principles of Equity & Trusts》,《The Principles of the Law of Restitution》,《Equity and Trusts: Cases and Materials》等。张婷律师在剑桥大学访学期间多次与Virgo教授沟通,共同探讨家族信托在中国的实现方式。
根据有关研究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个人总体持有的可投资资产规模已达112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达1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群规模已超过100万人。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黄绮就此提出,“建议在我国建立家族信托制度,这对抑制国民财富外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保障市场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黄绮委员也指出,“家族信托的需求已经在实务中出现,但我国目前的‘信托法’只对商事信托做出了规范,没有针对民事信托做出规定,更不能适用于属于民事信托的家族信托了。”
就有关立法与实务需求脱节的问题,张婷律师建议从引入英国信托法中民事信托的相关概念及制度,该制度的引入对于家族办公室与慈善信托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张婷律师对目前中国立法引入民事信托制度的立法障碍进行了研究,并对于从立法层面解决理论界与实务界争议的“双重所有权”问题表示了关切。其次,张婷律师建议在目前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托法》中“委托”的定义以明确信托财产的法律所有权问题、引入英国衡平法中的一些概念进一步促进中国的信托法律实务的发展、放宽对信托形式的要求以增加信托在实务中的灵活性以及保密性等、进一步明确及细化受托人责任以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除此之外,张婷律师还建议修订其他周边配套的法律以配合民事信托制度的建立,如,婚姻法、继承法、保险法、慈善法以及税法等。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团队从很早就开始关注家族信托领域中的法律问题,分别从实践和理论上开展了广泛且深入的研究,同时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也成立了家族办公室法律中心,就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上市筹划、遗产规划等事务,为广大高净值个人与家族提供专业、全面且细致的服务。
张婷律师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
张婷律师同时拥有中国、美国、英国、香港地区律师资格,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和清华大学Temple项目(美国法LLM),具有财务和法律双重背景,曾在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精通企业会计法律及准则,熟悉中国、美国会计准则以及香港和美国的上市规程,拥有丰富的审计和风险控制经验。
张婷律师擅长处理境内外争议解决、海外上市、国际并购与国际工程、公司治理、外商在华投资、尽职调查、家族办公室业务和国际融资等商事法律业务,多次参与重大涉外谈判和起草涉外法律文件。此外,张婷律师著有多本著作,其中英文著作《投资并购在中国》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收藏。张婷律师办理重大并购案件曾被2017年胡润企业跨境并购报告评为“2016规模最大的20个跨境并购案例”。
2018年2月,张婷律师入选英国大律师公会(Bar Council)“中国律师培训计划”(Bar Council Training Scheme for Chinese Lawyers“BCTS”)。2018年6月,张婷律师受英国大律师公会邀请前往伦敦进行参观访问。2018年9月,张婷律师赴英国伦敦剑桥大学任访问学者,并完成合作访问学者英文论文成果《中英信托法比较研究及对家族办公室发展的影响》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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