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各基层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通告汇总(截止5月24日)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2-05-25 13:28:07 作者: 天津办公室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暂停线下诉讼活动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依法妥善保障合法诉讼权利,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实际,本院就诉讼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2日起,本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原定于2022年5月22日及之后已经排期的诉讼、执行工作,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在找诉讼活动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不,请予以积极配合。不能通过线上办理的,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述期间当事人可以选择网上立案,邮寄立案,本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处理立案申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需案件查询、联络法官、法律咨询、来信来访,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办理,工作时间本院有专人负责接听,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网上立案方式:
1、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 或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移动微法院);
2、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邮寄立案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66号,收件人:立案庭,邮编300070
四、当事人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本院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1日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4日起,本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原定于2022年5月24日及之后已经排期(含公告)的诉讼、执行工作,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等在线诉讼活动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不能通过线上办理的,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请及时关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及相关事宜的通告
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妥善处理好疫情期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5日起,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等全部线下工作场所,暂停线下立案、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如需立案可采取网上立案和邮寄立案的方式进行。
二、原定于2022年5月25日及之后已经排期的线下庭前会议、庭审、调解、接待、执行等诉讼服务,原则上全部延期,如法官安排网络开庭、调解、质证等线上诉讼活动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如遇有特殊情况仍需线下开庭的,以案件承办法官具体通知为准。
三、当事人因疫情防控要求,影响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届满的,就受到影响的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四、本院线下诉讼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另行通知。如您有其他诉讼问题,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时与我们进行沟通。
请您关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工作安排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诉讼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本院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5月25日起,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暂停线下立案、开庭、交费、案件查询、阅卷、信访接待等诉讼活动。如需立案可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网址: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网上预约立案诉讼指南网址:http://www.tjcourt.gov.cn/tjfyss/sszn/457.jhtml)进行网上立案。当事人也可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邮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40号增16号,邮编300171,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二、原定于5月25日之后的庭审(公告案件除外)、接待、听证、调解、质证、执行(保全除外)等诉讼活动,如法官安排网络开庭、调解、质证等线上诉讼活动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不能通过线上办理的,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恢复正常审执和诉讼服务工作时间,请及时关注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24日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有关诉讼活动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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