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视角 | 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分类方式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7-01-10 14:09:17 作者: 公司业务团队
摘要: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采用与银行签约的方式,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交易支持平台的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央行《办法》中的分类;二是根据支付机构主体进行分类;三是根据业务属性进行分类。
一、《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的分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
(一)网络支付,即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三)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二、根据第三方支付机构主体分类
1.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没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也不参与商品销售环节,不负有担保功能,仅仅为用户提供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解决方案;
2.非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依托于某些大型的购物网站,为其提供购物后的支付与结算以及转账的支付服务。
(一)根据注册资本分类,包括:国有控股第三方支付机构、国有参股第三方支付机构、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外商独资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外合资第三方支付机构。
(三)根据业务范围,分为单一业务支付机构和综合业务支付机构。
三、按第三方支付业务属性分类
(一)根据支付指令发起方式(支付终端)分类,主要包括:POS支付、PC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机顶盒支付、ATM机支付。
(二)根据支付距离分为:
1.近场支付,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即时向商家支付,支付的处理在现场进行,使用NFC、红外、蓝牙等通道,实现与自动售货机以及POS机的本地通讯;
2.远程支付,即通过发送支付指令(如网银、电话银行、手机支付等)或借助支付工具(如通过邮寄、汇款)进行的支付方式。
(三)根据交易主体分类,主要有:
1.B2B支付,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企业与企业间资金转移活动提供服务;
2.B2C支付,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企业和个人间资金转移活动提供服务;
3.C2C支付,指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个人与个人间资金转移活动提供服务。
(四)按付款人实际转移货币资金的时间与交易完成时间的先后关系,主要包括:
1.预付支付,付款方在交易尚未完成前,需提前支付款项并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给到收款方;
2.即时支付,指付款方在交易完成时已同步完成款项支付,并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付给收款方;
3.信用支付,在交易过程中,由第三方支付机构独立或者会同商业银行为付款方提供垫资服务的支付行为。
(五)根据交易背景分类,包括:
1.有交易背景的支付,即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的收付款人之间存在交易背景,如B2C支付、POS机收单等;
2.无交易背景的支付,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服务的收付款人之间没有交易背景,如货币汇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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