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专题 | 保险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多重角色(上)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04-01 15:29:01  作者: 资产管理团队

摘要: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发展至今,其相关配套制度渐次落地,发行端、投资端、交易结构和主体资质等业务环节日渐规范和成熟。保险机构作为重要的市场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可担任受托人、原始权益人、增信机构及投资者多种角色。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资产管理团队拟对保险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的多重角色及其相关合规性进行简要分析和解读。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分类

自2005年开启资产证券化业务至今,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配套制度渐次落地,发行端、投资端、交易结构和主体资质等业务环节日渐规范和成熟。当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已经形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CLO)、企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企业ABS)、资产支持票据(ABN)以及保险资产支持计划为四类核心产品的标准体系。

不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不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区别不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区别

二、资产证券化产品典型交易结构及保险机构角色担当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典型交易结构中,包括计划管理人(受托人)、原始权益人、投资人、增信机构、托管机构、交易所、登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典型交易结构

在上述交易结构中,交易场所主要包括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上海保险交易所;登记托管机构主要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以及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托管人主要为商业银行。
保险机构在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可以承担计划管理人(受托人)、原始权益人、增信机构以及投资人的角色。

三、保险机构作为受托人

(一)保险机构作为受托人的合规要求及产品发行情况

2015年8月25日,原保监会为了支持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制定并发布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从此正式拉开了保险监管机构监管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序幕。

2018年,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随后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发布了《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登记办法》及《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账户管理业务指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登记业务指引》《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发行业务指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对于资产支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发行、登记等系列事项作了明确管理要求,推动资产支持计划受益凭证实现登记存管和交易流通。

根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受托人作为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而设立支持计划并进行管理的主体,应当符合下列能力标准:(1)具有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或者不动产投资计划运作管理经验;(2)建立相关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3)合理设置相关部门或者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4)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达到监管标准;(5)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道可特资产管理团队通过银保监会网站及其他渠道不完全统计,从2015年《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至今,银保监会共核准设立20单资产支持计划,具体如下:

银保监会共核准设立20单资产支持计划

在上述20单资产支持计划中,“人保投控-越秀租赁1号资产支持计划”“华泰-长城国兴金租1号资产支持计划”及“中意-漳泽租赁1号资产支持计划”均为银保监会合并之后核准设立的产品。

以2018年12月26日设立的人保投控-越秀租赁1号资产支持计划为例,该计划总规模20亿元,期限8年,其原始权益人为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计划提供增信支持,并设置现金流超额覆盖,基础资产剩余租金本金对计划投资本金形成1.1倍超额覆盖。

(二)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

1.基础资产合规要求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对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做了明确规定,按照该办法,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能够直接产生独立、可持续现金流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者财产与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且应当满足以下具体要求:(1)可特定化,权属清晰、明确;(2)交易基础真实,交易对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3)没有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责任或者其他权利限制,或者能够通过相关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的相关担保责任和其他权利限制;(4)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而对于基础资产的认定依然是依据穿透原则来进行。

此外,在资产支持计划存续期间,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房和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基础资产除外,基础资产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不包括回购等增信方式产生的现金流),应当覆盖支持计划预期投资收益和投资本金,并且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支持计划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可见,相对于债权投资计划而言,资产支持计划对于现金流的覆盖要求更高、更严。

另,《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还明确提到“中国保监会根据基础资产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对基础资产的范围实施动态负面清单管理”。

2.基础资产类别

从基础资产的分类来看,债权、收益权和不动产都是可以作为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类别及其具体内容或表现形式

虽然能够作为基础资产的类别较多,但是从已发行的资产支持计划来看,以融资租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最多、小额贷款其次,这主要是基于融资租赁行业资金周期多为3-5年,周期时间较长,融资租赁的基础资产可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与保险行业所期望的获得稳定的现金收益、覆盖期较长的特点更加接近,并且更符合保险行业负债端的需求。

不过从长远来看,《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以各类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等设立资产支持计划提供了制度依据,为保险资管产品更好地满足融资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创造了条件。相信在未来,资产支持计划业务将获得更长足的发展。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