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新闻 | 多元博弈及审判视角下的公司控制权争夺专业研讨会圆满结束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0-09-30 10:36:49 作者: 道可特律所
古诗有云“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单一视角多是一隅之见,多元视角方能洞悉全貌。
9月28日,多元博弈及审判视角下的公司控制权争夺专业研讨会在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顺利举办。道可特律所争议解决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师光虎律师以及曾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任职并从事多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刘杨田先生进行了主题分享。私募基金行业代表及多名行业内资深律师参加会议。
商场如战场,围绕公司的控制权争夺引发的战争层出不穷,骁勇善战固然重要,但有时候排兵布阵、巧计良谋在战场上才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因素。
师光虎律师曾代理过多起重大的公司控制权争夺案件,他结合自身执业经验,从股权控制、管理控制、特殊控制三个维度与大家分享了公司控制与博弈的法律艺术。
公司控制权争夺中,股权控制历来是必争之地。师律师就股东直接控制、间接控制以及VIE架构下的公司控制进行了深度分析。师律师主要介绍了通过控股比例、一致行动人协议、表决权行使、知情权行使、收购母公司股权等方式达到控制和反制效果。
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实质是法律手段与商业策略的综合运用,除了股权控制,对公章印鉴、核心人才、关键财产、业务资源、市场渠道的争夺往往也是控制权争夺案件中股东之间较量的关键环节。
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争往往是出奇制胜,公司控制权争夺的战争中的一些特殊控制手段往往能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师律师提出,在大股东股权压制、实力悬殊的僵局下,小股东可通过公司解散之诉重新取得平衡,或是在章程中将股东压制行为设定为公司解散的事由,并在章程中预先设定公司僵局的处理办法。除了不破不立的特殊控制方案,也可另辟蹊径从道义资源、刑事手段、社会资源、媒体舆情等方面着手,以小博大,最终获得公司控制。
最后,师律师通过“真功夫”股权争夺这一经典案例回顾总结了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主要博弈手段,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关于公司控制与博弈的法律艺术。
刘杨田先生结合其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就公司控制权纷争问题,从特有的审判视角展开了深入分析。
结合多年的审判及办案经验,刘杨田先生认为,公司控制权实际上是支配公司的权力,是通过股权、协议等方式,控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部门,从而实现对公司内部管理以及外部经营的控制。
刘杨田先生提出,公司控制权案件属于典型的商事案件,其可能涉及的案由种类繁多,例如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公司证照返还、损害公司利益等。在审判时,除了要运用商事审判思维,还要运用民事审判思维。“真实的公司控制权纷争案件通常更复杂”,往往涉及刑事民事交叉、民事商事交叉、公司治理机制瑕疵、法官理解不一、外部力量介入等。随后,刘杨田先生介绍了其职业经历中的部分经典案例,不仅涉及到法律、商业、人员三方面策略的综合运用,还需要通过民事、行政、刑事三个维度进行全方位的博弈。
此外,刘杨田先生就公司控制权争夺的问题给出了关于公司章程、公司管理机制、解散后及时注销、法律风险意识、外部投资协议、外部法律顾问等六个方面的实务建议。
会议最后,行业内律师、私募基金行业代表、企业界人士就大家在公司控制权争夺的实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了热烈交流和讨论,刘杨田先生和师律师就参会嘉宾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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