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新闻 | 道可特学院第四期公开课——“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分析及争议解决机制思考”高端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1-05-12 21:04:32  作者: 道可特律所

5月11日,道可特学院第四期公开课——“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分析及争议解决机制思考”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嘉宾主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张婷律师

本次活动由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主任张婷律师进行分享,张婷律师就外资并购近期案例、外资并购法律环境演变、外资并购核心监管因素、新外商投资法的特殊规定、外商投资上市公司的规定以及外资并购的争议解决及思考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张婷律师首先对于外资并购近期的案例进行简要分析,对于外资并购的环境进行了宏观性介绍;随后对我国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管环境进行了分享,对自1979年至今颁布的监管法律进行了梳理,尤其对《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进行了分析,并外资并购监管部门与职能的演变进行介绍,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外汇管理局和银行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就关于外资并购的核心监管因素包括外资准入的核查、外汇收支平衡的考量、税务考量、资本市场对外开发程度及限制、国家安全审查以及反垄断。其中对于外资准入的核查,应当就相关法律依据及多双边条约限制进行检索、外国投资者的认定需要确认、就对于被并购标的行业要进行负面清单核查,在进行全面法律检索的基础上,对有必要的监管部门进行政策核准和咨询,并对于可能产生的争议解决的情形进行预先检索。

道可特学院第四期公开课——“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分析及争议解决机制思考”高端实务研讨会

就关于新外商投资法涉及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定部分主要是围绕《外商投资法》的相关规定展开,包括外商投资法颁布后对实务的影响、外资并购的具体审查流程以及并购款的定价及支付。并对于《外商投资法》未解决的关联并购和VIE监管问题提供了进一步的思考方向。

就关于外商投资上市公司部分,对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了简要介绍,该意见稿对外国投资者主动或者被动进入A股市场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对DFII&RDFII进行了分享,主要是围绕着DFII&RDFII在《境外机构投资者内证券期货金管理规定》颁布之前的规定以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内证券期货金管理规定》的生效给现有的DFII&RDFII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详细分析。

最后,关于外资并购的争议解决及思考是围绕着重点判例展开,对于规避对外投资审批的方式、VIE协议的效力、外商境内投资的代持行为的效力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最后的交流和总结环节中,张婷律师对于在实务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社会讨论的热点问题分享了自己独到的观点,期望本次研讨会中的相关案例和讲解能为各位与会嘉宾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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