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成龙

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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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成龙

专业领域

证券法、公司法

行业领域

建设工程

社会职务

深圳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 理事
美国密西根大学 格老秀斯研究学者

教育背景

浙江大学博士学位

专业著述

《金融创新-问题分析与纠纷解决思维》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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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可特自创立之日起,便将公司法律业务作为基础业务领域。凭借丰富的经验,道可特先后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政府部门等众多客户提供长期法律服务。道可特公司业务团队凭借优秀精湛的专业水平和认真务实的职业素养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业界认可和客户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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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类私募基金业务、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金融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是道可特的核心业务。历经十余年磨砺,道可特形成了以各类私募基金业务为核心,以证券发行和上市(IPO)、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新三板、资产管理及金融衍生品等法律服务为延伸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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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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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22]

    2024

    研究丨关于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损害认定研究(上)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在民法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框架下,明确了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过错推定责任,并将损害明确列为个人信息侵权的构成要件。而在更早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发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中就规定了侵犯隐私或个人信息造成损害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制度对于个人信息侵权需要满足“损害”要件的要求是一以贯之的。然而,个人信息与传统民事权益存在差异,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不必然会产生实际的、具体的损害,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能会带来正面收益(如建立用户画像可能提升用户体验)。在此基础上,如何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所规定的“损害”,对于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救济就显得极为重要。
  • [04-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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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规定“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但在实践中,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往往是“一把手”的角色,存在擅自为自己或者为其他董事涨薪,包括以发放奖金、津贴、补贴、提成、配车等方式变相涨薪的情况。在大股东兼任董事时,更是有利用大股东身份为作为董事的自己涨薪或变相涨薪的情形,最后由公司直接承担涨薪的成本。前述情况下的董事涨薪行为是否有效?董事的薪水应当由股东承担还是公司承担?小股东是否可以就董事的涨薪部分主张返还?本文将结合新、旧《公司法》规定及一则上海市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由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的(2020)沪0151民初8536号案例,下称“本案”]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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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研究|关于注册商标“撤三”程序的若干实务问题
    2024年,道可特全新推出“专业领域宣传月”系列活动,将围绕不同业务领域、结合实务经验进行线上、线下分享。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道可特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宣传月”。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制度,商标注册人负有规范使用和连续使用注册商标的法定义务。为督促商标注册人合法使用注册商标,清理长期不使用的闲置商标,促进商标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国设立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即“撤三”程序。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对商标“撤三”程序中的几个实务问题进行梳理总结,以期为商标权利人应对“撤三”程序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