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观察之三十|北交所成立和开市,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进程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1-12-10 20:01:30  作者: 证券业务团队

摘要:2021年9月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主阵地。国务院于9月3日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新方式,而北交所的设立和开市,必将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实施的进程。

一、北交所成立和开市情况

自习近平主席宣布设立北交所以来,北交所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管理办法,相关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短短2个多月的时间,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共同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揭牌并敲钟开市。

北交所开市首日,首批81家上市公司集体亮相。整体来看,首批上市公司充分体现了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制度定位。这81家企业经营状况稳健、成长性较为突出,大部分属于行业细分领域的“排头兵”。具体来看,81家企业中有17家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企业为主。这些企业不仅重视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也是享有知识产权数量比较集中的企业。

二、北交所开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

1.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定义

根据百度百科的定义,知识产权证券化为发起机构(通常为创新型企业)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借以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也有相关专家将其简化,认为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将知识产权及其衍生权利产生的现金流,包装成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证券,以此融通资金的过程。

由定义可以看出,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将知识产权等无形的财产权进行变现,对于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2.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现状

早在2016年12月30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就已经提及,“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和信托业务,支持知识产权出资入股”。之后每年国务院都会强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鼓励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2021年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再次强调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近几年国内企业成功发行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其他企业开展更大规模、可复制推广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例如:2020年12月25日成功发行的“苏州工业园区第1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苏州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落地项目,以融华租赁为原始权益人,元禾控股为增信方,储架规模10亿元,信用评级AAA,基础资产专注于园区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纳米技术三大新兴产业科技型企业的专利,涉及园区八家生物医药中小企业的67项授权专利。

2021年1月成功发行的“福田区-平安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2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国内首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也是福田区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规模为1.39亿元,获得福田区政府政策性补贴,10家福田区入池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仅为2.98%/年,有效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为国家探索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了重要实践案例。

3. 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模式

根据知识产权基础资产形式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种是以知识产权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这是大家熟悉的供应链模式,是一种典型的反向保理,债权人向核心债务人提供境内货物买卖/服务贸易或知识产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的版权服务)等,对核心债务人享有应收账款债权。详细模式如下图所示:

以知识产权对应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

另一种是以知识产权作为售后回租标的或融资租赁标的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融资租赁公司打包转让融资租赁资产的融资标的物即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再由融资租赁公司回租给承租人,形成稳定的、特定的现金流。

还有一种是以知识产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知识产权所有人通过对知识产权资产的占有、使用、经营、许可、转让而取得的所有经济效益为未来投资收益分配标的。

4. 知识产权证券化存在的难点

根据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定义以及交易模式可以看出,虽然知识产权证券化与其他资产证券化除了基础资产不同之外,其他无实质上区别,但是正是因为基础资产是知识产权,其本身的独特性,使得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实践推动过程存在诸多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 一是知识产权权利基础存在不稳定性

由于知识产权中的大部分权利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授权确定的,比如商标权、专利权,不可避免的因为审查的主观性、审查失误等原因导致知识产权权利瑕疵,且随时可能造成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变化或消灭。

➣ 二是知识产权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可重复性和可分割性,容易导致出现市场竞争主体的不确定以及知识产权许可收益的中断等,影响到知识产权收益和现金流。比如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可以同时许可给不同的被授权人;再如著作权的发行权、复制权或表演权可以分属于不同人,或者分属于国内外的两方。

➣ 三是知识产权权利的市场价值存在浮动性

知识产权的价值受消费者、市场条件和替代品等因素的影响极大,因此市场的价值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产生变化。比如:商标在短期内迅速达到驰名,市场价值猛增;专利技术被更迭替代,短期内迅速贬值等等。

解决上述难点,使得知识产权证券化最终能够落地,并对知识产权进行确权、评估、定价、交易和处置,这些都需要国家制度和政策的保障,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事务所的积极参与,更是需要企业自身独立创新发展知识产权。

三、北交所开市促进知识产权证券化进程

2021年9月2日,北交所宣布设立,这不仅是资本市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需求,也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北交所的设立,构建适宜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构建“投早、投小、投创新”市场生态的关键举措。

北交所开市,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标志性事件,将进一步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北交所设立后,在资金募集、并购重组和交易估值等基础功能方面,将更好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助力中小企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北交所的市场定位是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尤其“高精特性”的中小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机会。而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固定资产和现金等常规资产有限,使得其融资困难,但是这些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多的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所以将这些知识产权证券化,将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北交所的开市,无疑促进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进程。

中小企业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成立的北交所,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的平台;但是中小企业缺乏融资的基础资产,而知识产权证券化刚好解决了该问题,尝试以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为融资的基础资产,增加新的融资模式。北交所的开市,将推进知识产权的证券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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