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的力量第6期 | 市场拓展与协同合作思想搭线会之“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成功举行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9-04-23 11:03:51  作者: 道可特律所

2019年4月21日,“协同的力量”第6期市场拓展与协同合作思想搭线会成功举行。本期活动由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士军律师主发起,围绕“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主题进行了探讨交流。本次活动中,参会嘉宾首先进行了题为《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的分享,对医疗医药行业整体情况及法律服务相关内容进行了专业的阐述。随后,本次活动由内部和外部医疗医药大健康行业律师分别作了题为《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化成长之路》及《医疗机构运营的风险管理》的专题分享。最后,与会嘉宾围绕如何协同、落地市场、互利共赢等话题展开了自由交流。

专题分享一

题为《医疗医药大健康产业与专业行业化法律服务》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分享的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即医疗医药与大健康产业概述、医疗机构改革现状概述、医疗器械产业概述、养老产业现状概述、健康管理产业概述以及医疗医药大健康法律服务展望。其核心观点如下:

1.医疗医药大健康行业主要包括食品、养老、医疗及医药四大领域,我国医疗医药产业符合增速为19.4%,是全球增速的5%。

2.目前医疗机构改革的重点在于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持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以及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疗器械产业包含各种可以直接或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材料及软件。智慧养老及健康管理消费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产业结构待优化。

3.医疗医药大健康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四大板块,即医疗器械企业法律服务、医疗机构法律服务、医药企业法律服务以及大健康其他领域法律服务。医疗企业法律服务板块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产品注册与备案、产品生产经营、产品上市后监督、侵权责任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服务;医疗机构法律服务板块中,律师可以为企业提供医疗机构设立、医疗机构保险、医疗机构内部风险防控、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处理以及医疗行为质量控制等法律服务;医药企业法律服务板块,律师可以提供医药企业合规、上市许可人制度、医药企业并购业务以及日常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大健康其他领域法律服务包括健康管理、养老行业、互联网医疗以及跨境医疗相关法律服务。

专题分享二

题为《医疗器械企业的合规化成长之路》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主要从反商业贿赂合规及广告宣传合规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其核心观点如下:

1.是否构成商业贿赂不应仅从表面看,应注意区分赞助、捐赠、资助的含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程序,避免被认定为贿赂获取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医疗器械行业有其特殊性,即很多医疗设备常与特定的医用耗材相匹配,该特殊性致使“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因可能侵害公平竞争而不被允许。

3.医疗器械广告除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制,还需要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医疗器械广告有明确严格的审批要求,应当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件。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管理部门为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县级以上FDA。

5.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方面存在诸多限制性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随意扩大产品治疗范围、使用效果;不得含有“保证治愈”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医疗器械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含有利用医疗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不得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弱点,以专业术语或者无法证实的演示误导消费者。

专题分享三

题为《医疗机构运营的风险管理》的专题分享中,分享嘉宾首先梳理了医药服务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随后就国办发【2018】63号的正确解读,以及科室共建与科室承包、医师多点执业等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其核心观点如下:

1.医疗机构运营涉及范围较广泛,需要同时关注医疗机构设置及改革、医护人员管理、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制度、药品价格、药品目录以及外商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办发【2018】63号文针对七个重点领域,提出“一优化、六加强”的具体要求,具体包括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医疗卫生机构运营监管、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监管以及健康行业监管。

3.医院不得随意将医疗科室交与非本医院人员或其他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以本医院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4.医师不得任意多点执业,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含)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自由交流

自由交流环节,参会嘉宾对以下话题进行了进一步探索和讨论:

1.中美贸易战实质上是医药医疗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争夺,在从事医疗医药行业法律服务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

2.智能化管理即医药医疗大健康AI将在未来急速增长,医疗养老大健康行业将形成多元化多维度的商业模式,医药医疗大健康金融创新蓄势待发。

3.从何种途径找切入口更好地组建资源型、市场型、专业型律师协同合作的优质团队,服务好医药医疗大健康行业。

张士军律师

张士军律师

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 双学士学位)

执业年限:20年

业务领域:公司综合业务、行政纠纷、房地产、医疗健康与医药

服务行业:政府与公共事务、医疗器械、医疗保险、医疗服务业、医院与其他医疗机构等行业领域

执业经验:张士军律师为多个行业提供综合公司业务及商事纠纷的法律服务,包括医疗、医药、医疗器械、政府公共事务、房地产等行业。张律师密切关注医疗健康与医药方面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在相关领域主要提供管理指导及合法合规审查等法律服务。在房地产领域主要为片区开发、城镇化改造、政府服务等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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