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有想法 | 解密道可特模式:我们只做两件事情——如何为律师考虑(一):让律师更有尊严

来源: 律师事务所  时间: 2018-11-08 14:53:50  作者: 道可特律所刘光超先生

超有想法

“超有想法”栏目为北京市道可特律所刘光超主任个人专栏。本栏目将整理发布刘光超先生在律所管理、律师职业发展、企业经营等方面的系列文章,以法律人的视角观察行业,在探讨中思考,在思考中前行。

导语:2018年11月3日,由山西省律师协会主办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发展论坛在太原举行,北京市道可特律所刘光超主任应邀出席论坛,发表了题为“解密道可特模式:我们只做两件事情——兼谈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终极使命”的主旨演讲。在演讲中,道可特律所刘光超主任重点介绍了道可特在律所管理中只专注做的两件事,即如何为律师考虑如何为客户考虑。小编根据道可特律所刘光超主任在论坛的演讲内容并进行整理,形成“解密道可特模式”系列文章,以期与同行探讨。

律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机制,都应该让律师切实感受到:因为有了律所,自己更有尊严。只有这样,律师加盟一个律所才有收获,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怎么理解律师更有尊严?

实际上,有尊严是一种良性的外部评价引起的正向的自我定位。有尊严是每个人的需要,更是律师的需要。怎么理解律师更有尊严?我想不外乎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律师在内心里觉得更有尊严;第二,律师在客户面前觉得更有尊严;第三,律师在同行面前觉得更有尊严。

作为律所的管理者,怎么让律师感受到这些,是首先应该考虑的。譬如,在文化方面,律所要让律师感觉到平等、自由、受到尊重;在品牌建设方面,要让律师感到自信,甚至骄傲、自豪;在硬件保障方面,要让律师觉得有门面、上档次;在职能支持方面,要让律师觉得有保障、职业范,等等。一定要做到有所和没所不一样。

道可特的选择与坚持

基于这些考虑,道可特做出了这样的一些选择,并一直在坚持:

首先,我们一直在提倡律所对律师首先是服务然后才是管理的理念。我们在管理中始终认为,律师本来就是服务行业,需要每天处在紧张的工作状态中,而且还会经常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刺激,如果回到事务所,还要接受很多冰冷的管理,没有服务,没有关怀,没有家的感觉,律师的心会逐渐冷却,和律所的距离会越来越远。

我们在选人时就已经考虑了理念认同和人品这两个基本要件,所以律师加盟后,我们就认为所有律师都是“道可特大家庭”的一员,我们要求所有的职能部门对律师要先做好服务,再进行必要的管理。让律师在事务所内切实感受到受尊重。

譬如,我们会为每位律师召开迎新会,进行入职导入,提前配置好办公室和或办公桌,随时协助提供执业所需要的材料、文件,为律师召开问题解决协调会,为律师提供差旅、餐饮、接待、会议等方面的服务和保障,等等。当然,我们也会严格要求律师遵守事务所的制度,遵守行业纪律和执业规范,不允许律师破坏事务所的美誉度,突破行业管理红线。我们还认为,放弃人比改造人更重要,如果有律师在理念认同和人品这两个原则问题上出了偏差,我们会坚决放弃。

其次,我们一直特别珍惜律所的美誉度,并且不断帮助合伙人和律师打造品牌。律师的尊严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律所的优秀和自己的优秀。所以,我们认为,把律所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出来,就是给律师长面子,同时,帮助每个合伙人和律师树立自己的品牌,就是让他们有面子。这两个方面不可偏废,而且,我们还认为,不管合伙人资历深浅,进所时间长短,都是有品牌的,都需要品牌的塑造和维护。

我们道可特总部有品牌与市场营销战略中心,北京办公室和其他分所都有品牌媒宣部,而且,我们还聘请了资深媒体人士和相关方面的专家作为我们的品牌顾问,我们每个月都会召开品牌工作会,针对每个合伙人和律师,我们都会有品牌建议方案,并持续跟踪。譬如,我们的品牌总监会对每个人新进合伙人进行深度访谈,然后提出其品牌塑造要点,并且辅导实施。但我们会充分尊重合伙人和律师的意见,不会强求和包办。

再次,我们一直选择在一流的地段办公,给律师最好的办公环境。很多人认为这个不重要,但是,我们觉得,有一个像样的办公条件,是一个律所的律师感到有尊严的基本保障,是客户信赖的基础条件,也是律师在一起愉快工作的平台。我们不追求多么奢华的装修,但我们坚持办公室要像一个优秀的律所,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有竞争优势,最重要的是要给律师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

所以,我们各个办公室都选择了相对较好甚至是最好的位置和楼宇,譬如北京的财富金融中心,国贸三期,天津的环球金融中心,济南的国际财富中心,等等。我们还聘请了专门的机构担任事务所装修形象顾问,制定了办公室装修指引手册。我们可以自信地讲,到了我们每个办公室,你都会感受到我们的用心,感受到我们的文化,感觉到一份踏实和信任。譬如,我们北京办公室的贵宾室,一水的古典装修风格,全是书籍环绕,还有红酒阁和留声机,可以俯瞰北京城,很多客户都特别喜欢,来了会直接申请到那儿等我们的律师。律师在这样的办公环境里,才是有尊严的。

然后,我们一直在考虑,律师的哪些工作可以由律所来替代,并且在不断尝试、改进。律师都习惯了什么都自己干,自己开拓业务,自己做业务,自己催账,自己维护客户,自己去招聘,自己做后勤保障。确实,这些都可以自己干。这可能也是现在个人所越来越多的原因。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所有的律师都有一个奢望,如果律师只干自己必须干的,其他都交由律所干,那该多好!到底这样行不行?

实际上,这就是律所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把律师一些非专业的,非人身依附性的工作,进行剥离,分类,然后组织专业的人员,规范化、职业化的去干,这就是我们的做法。这样,不仅是传统的人力、行政、财务工作,还有品牌、市场、客户方面的工作,信息、知识管理、产品研发方面的工作,业务支持、团队建设、公共关系方面的工作,都交由律所去统一组织、实施,仅仅在专业支持衔接方面让律师参与,这样,律所管理不断形成经验,磨炼团队,整合资源,与律师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实际上,这就是公司化管理。我们坚持了十五年,越来越觉得,这些才是律师真正需要的。

理解了这个,也许大家也就理解我们道可特为什么设有管理合伙人,北京办公室的职能团队为什么多达20多人,总部七大中心的人员为什么超过30人了。在我们眼里,这不是成本,而是事务所的基础投入,是管理,甚至是效益的引擎和催化剂。

最后,我们一直强调在必要时可以而且应该集全所之力为一个律师服务这对于小型律所来说可以理解,但对于中型甚至大型律所来说,不太好理解,大多数人认为也无必要。实际上,这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文化。我们认为,任何一个律师都代表着律所,在某一刻,对于某一个客户,就是律所的全部。所以,在必要时可以而且应该集全所之力为一个律师服务。

记得有一次,刚加入我们所的一个合伙人,需要在天津投一个商业银行的标,时间太紧,而他暂时还没有辅助人员来处理相关事务,也没有其他律师来组建团队,招投标部得到信息后第一时间向事务所反映了相关情况,事务所立即成立了临时协调小组,组建了包括招投标部、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在内的职能团队,负责招投标的基础工作,并从其他事业部调配了七个合伙人和律师,参与招投标的专业工作,通过三天的紧张工作,顺利投标,并且最终得以中标。事后,这位合伙人感慨地说,原来律所还可以这样为律师工作!真是想不到!可以负责任地讲,这在道可特不是特例,而是常态。我们为什么能这么做,是因为我们有机制保障,有团队保障,也有文化保障。

有了这些做法,我们相信,律师在道可特执业,一定会感到更有尊严。

而且,我们觉得,这些工作是永远没有止境的。

【温馨提示】

“解密道可特模式”系列文章第二篇《如何为律师考虑(二):让律师更有能力》将于近日推出,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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