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可特,合作律师是一种怎样的存在?——刘光超主任在合作律师见面沟通会上的分享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1-09-01 21:44:23  作者: 刘光超

2021年8月24日,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作律师见面沟通会顺利举行。刘光超主任以及北京办公室执委会代表与合作律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刘光超主任以“在道可特,合作律师是一种怎样的存在?”为题进行了分享并从六个方面阐释了道可特对合作律师这一独特人才梯队的界定与期待。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作律师见面沟通会

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能与这么多优秀的律师成为同事,也对大家的加入表示由衷地欢迎。今天,我主要代表律所就我们的合作律师制度跟大家做一个交流。

为什么叫合作律师而不是其他?

首先,我们认为合作律师不是合伙人,不是薪资律师,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成律师,而是律师在律所的第四种存在。

我们强调“合作”,是因为我希望大家能意识到合作律师既不是合伙人,也不是薪资律师,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提成律师。“提成”只是一种制度,不代表着律师在律所里面的身份,更不能以此来定位律师的发展。

在道可特,我们希望合作律师制度是孵化器和中转站,是律师人才库。在道可特人才体系中,我们提出“要做成熟律师的转型器,做青年律师的加速器”,而合作律师是我们特别强调要加强培养和引进的。每一个律师都是从不够合伙人级别逐步成长为真正的合伙人,这一转变与成长的过程才是真正需要事务所为合作律师赋能的。在合作律师中,有很多优秀的潜在人才,大家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扎实的基础积淀,并且有着对市场强烈的渴望和独立执业的冲动。所以,道可特会特别加强合作律师制度的建设以及对合作律师的赋能。

其次,应当突出合作,让大家在合作中了解、在合作中发展、在合作中转换、在合作中认同。

合伙人是我们成熟的基座,薪资律师是更远的未来,而合作律师是我们触手可及的潜在人才。在道可特,合作律师制度以及合作律师人才库的建设是我们人才战略中重要且核心的部分。

今年,我们在北京办公室会将合作律师的引进与赋能作为人才工作的重点。我们希望能够培养一批跟我们同步成长的律师成为合伙人,这些律师具有我们的文化底蕴和血脉传统。我也希望合作律师在多元的合作关系中不断了解道可特,不断发展自己,不断加深对道可特的认同,并最终实现身份的华丽转身。我们相信,大家身份转变与角色调整的过程也将是道可特成长和爆发的过程。

最后,建立合作律师库,内部合作和外部合作并行,也为合作律师提供多种选择的可能。

我们希望建立合作律师库,并帮助大家搭建合作律师之间以及合作律师与合伙人、其他律师之间合作的平台,从而形成两种类型的团队。而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建立各种线下线上的方式来打通这两种团队之间的桥梁和壁垒。道可特会给予合作律师定向与定制化的赋能。我们强调“合作”的概念,是因为我们相信大家合作做事,可以在合作中壮大发展、强大自己,同时在合作过程中也能实现人才结构的分化和调整。

道可特合作律师制度的核心要义

我们认为,道可特合作律师制度的核心要义有六点,包括:合作律师是相对独立的律师、有相应的管理和培养体系、分两个层面与合伙人及其他律师合作、享受合伙人标准的服务支持体系、享有灵活的办公制度与简单可操作的分配制度。

我始终坚持的一个观点就是,真正律师的判断标准有一个基础,就是他必须直接面对客户并最终对客户负责。这才是真正的律师。大家选择做合作律师是为了成为真正的合伙人。而在合伙人+律师的这种结构中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合伙人不缺业务,但律师缺业务,且这种状态很难被改变。薪资律师的市场训练永远都是被动的,因此他们成长为合伙人或者成长为真正的市场型合伙人的可能性是比合作律师小的。所以我觉得这是律师行业人才培养结构的一种缺失,也是公司制律所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

因此我特别重视合作律师,我希望有一批愿意做律师并且有一定基础,但是尚不足以成为合伙人的专业人才。而我们专门针对这些人才量身定做推广计划、培养计划与合作计划,并建立合作律师人才库。合作律师在道可特是一种独立的存在,不属于哪一个团队,可以跟任何团队进行合作。

在我们的合作律师制度中,合作律师分为三年级以下和三年级以上,并根据年级的区分形成两种合作模式,即分两个层面与合伙人及其他律师合作。同时,合作律师的主管上级由执委会主任担任,以帮助合作律师协调管理和服务资源。对于合作律师,我们比照合伙人标准为合作律师提供服务与支持,并为合作律师提供免费的共享工位,以减轻大家的成本压力。

道可特能为合作律师提供什么?

道可特为合作律师提供服务支持、品牌支持、市场支持、专业支持、合作支持以及发展支持。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市场和品牌。没有市场,就不可能成为合伙人;同理,没有品牌也不可能发展好的市场。所以我认为合作律师真正需要的就是市场和个人IP。

道可特能够为合作律师提供与潜在客户、合作伙伴对接的机会,但不是提供现成的案源。业务的产生是需要跟客户进行深度的对接和开展长期的培育。我希望大家明白的是,给和予是相互的。希望合作律师们能经常到所里来,参与所里的活动,要不断地接触市场机会才会有业务的落地。只用充分及全方位的展示自己,不断打造个人IP以及自身的差异化和竞争性,才能让律所更加的了解大家,进而律所才能更有针对性为大家的提供适合的机会。我希望大家能不断地去“经营”自己,用良性、积极的方式展示自己。我们会不断地进行资源、平台、渠道、品牌的建设,但是我们也不会包办合作律师的一切。个人品牌是内部品牌、外部品牌、专业品牌和市场品牌的交融,所以我希望大家的个人品牌建设可以成为今后我们合作和沟通的重点。

合作律师发展的三个方向

我认为,合作律师可以有三个发展方向,即合伙人、薪资律师、市场或管理型人才

合作律师的主流发展方向一定是成为合伙人。通过一段时间打磨,也可以做薪资律师或者薪酬合伙人。我们要承认人的差异化,不是所有人都具有市场开拓属性。另外,就是合作律师还可以成为事务所的运营和管理人才。道可特创新的公司制管理就是要做大总部,而总部要做大运营管理,但我们的管理运营型人才奇缺不够。道可特有广阔的平台、多样的机会,合作律师都可以选择和参与。

对合作律师的几个建议和希望

借此机会,我也对我们的合作律师提出几点建议和希望。

不要拿传统的眼光看道可特。道可特是行业唯一的存在,是一个全新的律所。我们有很多尝试和创新,我们也在试着去找寻一些新的方向。而这些变化和创新,不外乎是两条主线,一条是遵循行业发展的规律和方向,另一条就是遵循人的本性。我们希望道可特能够成为律所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典范。

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每个人一定要为自己创造合作的平台、氛围和机会。在道可特,鼓励大家彼此多交流、沟通、互动。所以,不要把自己孤立起来,要把自己开放,这样才有展示自己的机会和收获成果的机会。

不要用固化的眼睛看待自己。固化意味着总是停留在过去,停留在舒适圈,停留在自己的感觉上。所以我希望大家一定要敢于革新、敢于创新、敢于突破、敢于创造,敢于改变自己。

不要忽视人品和职业道德的修行。人品和职业道德的修行是一切的基础。只要人品被否定了,即使能力再强,道可特都不接受。所以,我希望大家要把自己变成一个在别人心目中愿意被接触的人,并始终保持自己内心的纯善。

不要花无用功在很多事情上。我希望大家能够潜心做自己,打造自己的个人IP,形成差异化,而不是做无用功,把时间精力花费在不该关注的事情和不该讨论的问题上。我跟合伙人分享时提到希望大家能做到“慎独”。慎独就是一个人的时候要谨慎处事,每个人应当有自己独立的判断,但真正做到这一点很难。现在这个社会充斥着很多无用信息和错误信息。我希望大家把精力集中在对自己而言重要的事情上,就是打造个人IP,不断地拓展市场,不断地拓展合作圈子。合作的半径越大,你们成功的机会就越大。

不要忘记了努力奋斗是根本。当然不要忘记努力奋斗,我认为勤奋是每一个人成功的基础。很多人看不到别人成功背后的勤奋。我认为大家都具备成为优秀合伙人的可能,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更勤奋、更自律,我觉得这些可能才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

对事务所运营管理班子相关工作的要求

最后,是对我们运营管理班子提出相关工作的要求。我们非常重视合作律师制度和合作律师的成长与发展。合作律师们把自己做律师的第一步命运交给了道可特,我们有义务对合作律师们负责,当然合作律师更有义务对自己负责。

我们平等对待每一位合作律师,不跟合伙人比,也不跟薪资律师比。合作律师在道可特是独立的,是非常独特的存在。大家每一个人都平等地享受着我们的机会和平台,律所不会厚此薄彼。

我们应该对每一位合作律师都做到特别帮助和特别关注。因为合伙人的发展比较按部就班,我们可以适当的关注少一点,而对于合作律师我觉得要特别关注。我希望能够跟每一位合作律师都进行一次单独的谈话,发现大家每个人的特点,并就每个人的专业、发展方向等给出具体的指导或建议。

我们共同打造一个中坚力量和人才储备库的文化氛围,做好文化培育。希望在座的合作律师和合伙人、其他律师一起,把我们人才结构中承上启下的部分做起来。同时,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可以发展成我们优秀的合伙人、薪资合伙人或管理运营人才标本。人才分流和因材施教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只有这样大家才能看到这种培养阶层和各种的晋升渠道以及途径。

我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大家能够对我们的合作律师制度有进一步的了解,对道可特有进一步的了解,也希望大家能够对自己更有信心并有所启发。再次感谢大家,希望大家工作顺利、生活如意,谢谢大家!

* 根据刘光超主任发言实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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