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律所为苏州高新城市发展基金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5-04-28 17:01:09  作者: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近期,随着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资本”)第二期28亿元资金的足额到位,苏州国发高新城市发展产业基金(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基金”)已全部出资到位并完成投资工作。道可特律所作为优先级LP人保资本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项目。

苏州高新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由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发创投”)担任基金管理人,重点投资于苏州高新区城市发展相关产业中具有稳定现金流与资产增值预期的基础设施项目。

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在交易结构设计上,该项目设定了基金份额优先劣后结构化设计、基金份额到期回购和投资收益补足、商业银行无条件差额补齐、投决会共识决策机制等增信措施。

在本项目中,人保资本通过发起设立股权投资计划,出资40亿元人民币,认购基金优先级份额,这是继国寿(苏州)城市发展基金之后,国内创新运用保险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地方城市建设的又一重要案例,对于新形势下保险资金的运用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人保资本设立的股权投资计划获得保监会注册通过后,在国家预算法、国务院43号文等政策新规出台的背景下,我所协助人保资本与基金管理人对系统内外潜在投资人进行广泛的路演,获得了投资人的积极认可,从而使本投资计划成为保险行业内第一单市场化发行的基础设施股权投资计划。

苏州高新基金是继广东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之后,本所参与的又一大型保险资金股权基金。我所本项目总负责人为刘光超律师,经办律师有孙宇律师、刘兵律师及司马雅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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