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研究丨美国上市新形势下的去VIE趋势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1-09-03 20:08:57  作者: 国际业务团队

摘要:自新浪美国上市首创VIE架构以来,VIE架构成为多数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赴美上市的首选。但VIE架构实际操作中暴露的弊端、《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以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企业赴美上市出现新趋势——“去VIE”。

一、VIE架构起源、发展

VIE即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简称“VIEs”),也称为“协议控制”,即境外上市主体通过与境内实际运营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实现对境内实际运营公司的控制及财务的合并,使得境外上市实体的股东实际享有境内运营实体经营所产生的利益。2000年,新浪首创VIE架构赴美上市,成功募得资金。

VIE架构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国内法律对外商投资在某些行业的准入限制。其次,采用VIE架构上市前一般不再需要进行重组,方便企业直接赴境外上市且不需要获得证监会等境内机构的批准。

此外,VIE架构中境外上市公司一般受所在地法律调整,较境内相关法律更为灵活,在公司治理方面及股东权利方面可以做出更多满足公司及股东需求的设计。VIE架构下实现了公司“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分离,便于接受境外基金的投资,既满足国内监管的要求,又满足境外上市要求,一度成为企业赴美上市的首选。

二、去VIE的背景

瑞幸财务数据造假丑闻的爆出,引发外国投资者对中概股企业的不信任。2020年11月23日,美国证监会发布了针对总部位于中国或大部分业务在中国(“中国发行人”)的披露注意事项指南(“CF指南”),该指南中特别针对采用VIE结构的中国发行人提出了诸多披露注意事项;美国众议院2020年12月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加强对赴美上市企业的财务审查。美国证监会主席的最新声明中要求赴美上市企业提供详细的财务量化数据,以便投资人理解VIE和运作公司的财务关系。

此外,VIE架构自身存在的弊端:

受政策影响大,目前,国内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VIE结构也没有认可,VIE架构面临着政策的不确定性;

税务风险,在VIE架构中,境内运营公司需要频繁与外商独资企业发生交易,增加了税务负担;

违约风险,在VIE架构中,外商独资企业通过一系列协议通过对境内运营公司进行控制,不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风险。

国内进一步放开外资准入门槛,《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仅对12个领域的33项业务保留了外资准入的限制。自2021年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的程序。为此,一些业务不涉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或主营业务不属于外资受限的赴美上市企业开始探索“去VIE”。

三、去VIE的模式

目前“去VIE”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股权“去VIE”,另一种是业务“去VIE”。

股权“去VIE”即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直接持有境内运营公司股权,同时解除VIE协议。但这种模式下,境内运营公司的经营业务必须完全不涉及负面清单中列明的类型。

业务“去VIE”适用于业务种类繁多,包括外商投资不受限制和部分受到限制的境内运营公司。此种模式下,境内运营实体将其业务中允许外资经营的部分剥离出来改为由外商独资企业来进行运营,从而解除与此部分的VIE协议;但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禁止外资经营的业务仍依靠原有的VIE架构。

四、去VIE面临的风险

去VIE一般采取股权转让和增资的方式将境外股东的股权转移至境内运营公司或外商独资企业层面,股权转让过程税负成本较高。此外,在VIE架构中,境外私募投资者的回购等权利很难完全终止。VIE架构中往往存在员工期权计划,去VIE后,非上市公司无法直接实施期权计划,需要员工采取增资入股的限制性股权的方式。

美国上市要求的趋紧、VIE架构自身面临的风险以及国内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促使企业开始尝试去VIE。去VIE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公司权益的变化是否会涉及10号文审批,外资准入限制、员工期权安排以及税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多方考虑,选择一套最为合适的方案。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目前市场上首份以法律健康为导向和评判标准的、研究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健康度的指数报告,是第一份由第三方机构推出的带有公益性和学术性的央企(A股)上市公司指数报告,是研究、评价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一个全新视角与一项创新性举措。报告对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健康度做了全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解读;报告以动态发展的数据库为支撑,在绿法(国际)联盟(GLGA)的协调下与相关监管部门、治理机构、重要行业组织、经营主体形成互动机制,围绕央企(A股)上市公司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努力推出对认识央企(A股)上市公司、推进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