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检索行政再审最新规定(附现有文件梳理)丨行政再审实务系列第1期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4-08-13 23:13:00  作者: 黄琳娜

2024年,道可特全新推出“专业领域宣传月”系列活动,围绕不同业务领域、结合实务经验进行线上、线下分享。7月,道可特启动“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宣传月”,推出系列文章与直播,就行政争议解决、企业行政合规、政府法律顾问等领域话题及最新法规法条、经典案例进行分享。

前言:行政再审制度近年来多有变动,且各地法院要求各异,实际操作也未必与法条规定相一致,较为复杂。本系列中,笔者将对行政再审实务予以系统梳理,每篇聚焦一个细分主题,以期为一线办案提供参考。

在《行政再审实务相关规定梳理与精读》一文中,笔者已对有关规定进行了整理。本文除更新最新文件外,也增加了对于如何检索最新规定的建议。

一、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涉及的常用文件

以下按时间顺序排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7月1日实施,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法释〔2017〕18号,2017年12月1日发布,2018年1月1日实施);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2018年2月6日发布,同月8日实施);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申请再审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6号,2021年3月25日发布,4月1日实施);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法〔2021〕242号,2021年9月27日发布,同年10月1日实施,2023年9月28日停止施行);

6.★有更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2024年2月1日发布);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法发〔2023〕13号,2023年7月28日发布,8月1日实施)及其理解与适用;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结束后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法〔2023〕154号,2023年9月12日发布,同月27日生效)。

二、检索行政再审最新规定时的注意事项

关于如何检索最新规定,上述第6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是个很好的例子。它提示了几点注意事项:

1.并非所有文件都能在法律数据库中检索到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已更新多版,但一些法律数据库中并未收录。律师不能一味依赖法律数据库,还需要广泛检索官方渠道。

并非所有文件都能在法律数据库中检索到

2.官方发布的信息仍需多方验证

自2018年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已发布了三版。

201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曾发布过一版,现链接已不可访问。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于2021年10月启动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于2022年10月1日更新了一版同名指南。试点于2023年9月结束后,该指南于2024年2月1日再次更新:

https://ssfw.court.gov.cn/ssfww/ssfwwnew/detail.htm?ssfwznid=104

首先,由以上时间线可见,指南的更新具有一定滞后性。其次,在最新一版指南发布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上的2018版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上的2022版是可以同时检索到的。

因此,即使是在官方渠道检索到的信息,也需要多方比对来验证是否最新版本。

3.各地法院要求不同

还需要补充的是,前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指南》只适用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从笔者的执业实践来看,各地的行政再审申请操作有很大差别,每个高院对再审申请材料的提交对象、流程、范围、份数等等都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律师须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12368、其他办公电话等多种渠道详细核实,以免耽误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进度。

行政再审实务系列第2期将聚焦于再审申请与审理期限问题。虽已有相应法律规定,但由于各地实际操作并不一致,这个问题仍然值得梳理。

作者简介

道可特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黄琳娜

黄琳娜
北京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行政争议解决、企业行政合规、政府法律顾问

邮箱:huanglinna@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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