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丨商标侵权赔偿精细化计算之“商标贡献率”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4-11-05 22:28:07 作者: 徐浩、王永先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一直都是案件争议焦点与确定的难点之一。损害赔偿金额确定的恰当与否是权责一致的具体体现之一,也直接关系着此类案件的裁判权威性。本文旨在通过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分析,以探讨“商标贡献率”对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上的作用。
一、商标侵权概述
1.定义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其商业利益和品牌形象。
2.类型
商标侵权的主要类型包括假冒、仿冒、误导性使用等。假冒是指未经许可复制他人商标;仿冒则是模仿他人商标造成混淆;误导性使用指在广告或宣传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导致消费者误解。这些行为均损害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3.危害
商标侵权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经济利益,还严重影响了其品牌声誉和市场竞争力。侵权行为导致消费者混淆,破坏市场秩序,使合法企业失去市场份额,长期来看会削弱品牌的信任度和影响力。
二、商标贡献率的概念与意义
1.商标贡献率的定义
商标贡献率是指商标在企业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反映了商标对企业整体收益的贡献程度。通过量化商标的价值,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商标侵权造成的损失,并为赔偿计算提供一种较为科学的依据。
2.商标贡献率的重要性
商标贡献率的最大的作用就是量化。它反映了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价值和影响力,能够量化商标在企业利润中的具体贡献,帮助当事人以及审案法官合理确定赔偿金额。对于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准确计算,可以促进公平合理的赔偿机制。
3.商标贡献率对侵权赔偿的影响
实务中,商标侵权赔偿额的确定主要依据是《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当通过《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仍难以确定时,法官一般按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即,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随着近几年商标贡献率的引用频次增加。商标贡献率直接影响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高贡献率意味着商标在企业利润中占更大比重,从而导致更高的赔偿额;反之,导致较少的赔偿额。法官通常会根据商标的实际贡献程度来判定赔偿数额,确保权利人的损失得到合理赔偿。
三、计算商标贡献率的方法
1.直接评估法
直接评估法就是通过量化商标在企业利润中的贡献比例来确定其价值。这种方法通常涉及市场调研和财务数据分析,以准确评估商标的实际经济贡献。具体步骤一般包括收集销售数据、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商标在不同渠道的表现。
主要就是分析商标对经营利润、产品价值、消费者的选购、商品成交情况(成交率)、商品引流等方面的作用与表现。实际上就是通过引入商标贡献率计算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
2.间接推算法
间接推算法就是通过分析侵权产品销售数据,对比正常市场环境下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估算出商标对销售额的贡献比例。一般用于难以直接量化的商标价值,通过对比分析得出商标贡献率。
3.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比类似商标的价值来确定被侵权商标的贡献率。这种方法需要收集市场上类似商标的使用情况和收益数据,然后进行综合分析,以得出合理的商标贡献率。一般适用于有比较多的可比案例的情况。
四、案例分析与运用
在实务中,不论是办案还是研究案例,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案件情况介绍。主要通过市场调查和财务数据分析等行为,证明侵权行为获得了显著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增长。其次,具体计算过程。确定侵权期间,确定侵权期间的销售额,分析商标在销售额中的贡献情况。通过市场调研和运用统计方法,对比侵权前后的销售数据等,得出商标贡献的具体数值,得出商标贡献率。最后,通过详细计算商标贡献率,最终确定赔偿额。
1.(2021)浙01民初886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公司、刘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浙江高院发布2022年度浙江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五
(1)案情介绍。华为公司在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均有广泛的影响力,其注册商标“华为”家喻户晓,各类产品也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深圳市某公司为提升店铺销量,攀附华为公司商誉,在其网店销售的手机云台商品名称中添加“华为”字样,在产品展示图中使用“华为”标识。此外,该网店还向消费者展示虚假的华为网络渠道销售授权书,进一步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华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2)计算过程。华为公司主要运用市场比较法,根据在案证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金额为9173730.64元;侵权商品的利润率虽无法确定,但华为公司提供的第三方同类产品近三年的平均毛利率具有参考价值,据此可认定侵权商品的利润率为28.20%;此外,鉴于该公司在被诉侵权商品网页还同时使用了其自有品牌“平安星”以及自身企业名称,因此酌情确定华为公司商标对尚派公司获利的贡献率为80%。综上,可确定侵权获利为2069593.63元。对于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综合考虑该公司主观过错程度和客观侵权情节确定为2倍。该公司最终应当承担的赔偿数额为基数加上2倍惩罚性赔偿款之和即6208780.90元。由于该数额已经超出华为公司在本案中的诉讼主张,故该院对华为公司请求赔偿5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额支持。刘某某作为尚派公司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其与该公司之间财务独立,应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3)裁判要旨。以侵权获利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的,可以采用“侵权产品销售总额×侵权产品利润率×权利商标对侵权获利的贡献率”的公式进行计算。在确定销售总额时,被告因刷单产生的虚增交易额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经营理念,一般不予扣除;在确定侵权产品利润率时,在被告未提交反证证明原告主张的第三方利润率与其利润率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下,法院可参照第三方同类产品近三年的平均毛利率进行计算;在确定权利商标的贡献率时,应结合权利商标知名度与被告自有品牌知名度之间的“位差”合理确定,尽可能反映权利商标的市场价值。
(4)意义。支持华为公司的惩罚性赔偿诉请,有效保护民族品牌,显著提高侵权成本,有力打击了侵权恶意明显且侵权情节严重的假冒商标、攀附商誉行为,服务保障品牌强国战略的实施。进一步确立了以侵权获利作为惩罚性赔偿基数的,可以采用“侵权产品销售总额×侵权产品利润率×权利商标对侵权获利的贡献率”的公式进行计算赔偿额。
2.(2020)粤民终2977号蓝月亮公司与某生活用纸公司、某纸业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三
(1)案情介绍。蓝月亮公司系国内洗衣液、洗手液产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民营企业,系“”商标和“”商标的权利人。蓝月亮公司起诉主张某生活用纸公司、某纸业公司在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的纸巾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近的被诉“”“”“”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以及纸业公司使用“蓝月亮”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请求生活用纸公司、纸业公司连带赔偿1000万元,代工企业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计算过程。原告根据调查取证申请所获得的线上平台数据,计算出被告的线上销售额,通过线下门店的数量以及个别门店的月进货量,结合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持续时间,运用间接推算法,推算出线下销售额。再根据纸产品行业及上市公司年报公司的利率率并根据原告的知名度主张合理的商标贡献率,从而使得1000万元的赔偿额有理有据,并最终获得一审、二审法院的支持。
(3)裁判要旨。被诉纸巾商品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洗涤剂商品在用途上高度关联,且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存在交叉或者重合,相关公众容易混淆二者来源,应认定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类似商品。生活用纸公司、纸业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代工者属帮助侵权,亦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生活用纸公司、纸业公司未按法院要求提交财务账册等证明其销售数据和利润率,构成举证妨碍。综合考虑全案因素,对蓝月亮公司诉请的1000万元赔偿金予以全额支持。
(4)意义。探索性地认定线下销售规模与线上销售规模相当,以线上销售数据的两倍作为侵权期间的销售总数量,确立了如何确定合理利润率及商标贡献率的裁判规则。本案通过认定类似商品及贯彻全面赔偿原则,精细化确定赔偿数额,保护知名民企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诚信经营、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3.其他经典案例
(1)(2020)京民终662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法院确立了商标贡献率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在各方当事人均未能够证明被诉楼盘项目中商标贡献率,依法综合考虑涉案商标的驰名情况、主观故意情况、具体侵权行为情况等因素,适用法定赔偿确定的赔偿数额。
(2)(2021)京0102民初3281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法院根据涉案商标的知名度、侵权商品种类和销售价格、产品销售范围和销售数量、商标贡献率、被告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
五、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就是规定了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助于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的司法解释。部分强调了保护商标权益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的执行措施和指导意见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政策性文件,也可以作为部分案件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1.7【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的确定】“确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获利,应当运用证据规则,采取优势证据标准,考虑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贡献率等合理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获利,一般以营业利润为准;被告完全以侵权为业的,可以销售利润为准。原告确有必要自行修复商誉的,为修复商誉已实际支出的合理广告费可以作为确定实际损失的考量因素。”
六、实务状况与发展趋势
当前商标侵权案件频发,企业维权意识增强。商标贡献率在侵权赔偿中逐渐受到重视,但计算方法仍存在争议。行业上亦亟需统一标准和规范,以期提高赔偿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专利侵权赔偿上一些成熟的经验,特别是专利上的贡献率的计算方法与标准值得借鉴和学习。
随着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未来也将会与商标侵权案件赔偿计算中不断地被得以应用,能够提高评估准确性和效率,商标贡献率的评估方法也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实行率加大,也会倒推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推动计算标准的统一与完善。
另外,当前国际上,美国多采用市场比较法,而欧洲则更多注重直接评估法。大量的国际经验表明,综合多种方法可以更准确地确定商标贡献率,提升商标侵权赔偿计算的高效性与准确性。国外的先进理念也会被逐渐引入,完善国内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和实践操作模式的建立。
七、限制与建议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中,引入商标贡献率以期较为准确地计算出赔偿金额。但是,商标贡献率的确定也是有着较大的限制或者说是面临较大的挑战。主要包括证据收集困难、数据不完整、市场的快速变化、不同地区市场差异等,这些因素往往导致当事人与法官很难准确量化商标的实际贡献情况,也就自然该很难准确确定一个合理的商标贡献率,最终仍导致赔偿金额难以确定。
所以,对于当事人而言,建议不断地强化证据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商标保护机制,保留完整详尽的数据,提升企业自我保护意识;要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或者多与行业协会接触、合作,共同推进行业规范发展;持续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策略,确保与时俱进。对于立法、执法和司法部门而言,建议加强立法、完善证据规则、增加司法透明度,必要时可以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引入专家证人制度。
参考资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
④(2021)浙01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
⑤(2020)粤民终2977号民事判决书;
⑥(2020)京民终662号民事判决书;
⑦(2021)京0102民初3281号民事判决书;
⑧(2013)朝民初字第08370号民事判决书;
⑨《精细化判赔和惩罚性赔偿的探索应当立足产业现实——以短视频平台著作权侵权为例》(来源:知产力)作者刘晓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作者简介
徐浩
北京办公室 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慈善机构与社会组织
邮箱:xuhao@dtlawyers.com.cn
王永先
北京办公室 律师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环境、能源与资源
邮箱:wangyongxian@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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