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关注 | 南通锻压三方交易遭证监会拦截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6-10-15 10:23:38  作者: 金融资本市场团队

南通锻压作为创业板上市公司,同时进行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和重大资产重组的三方交易模式因其可能存在借壳上市的情形而备受关注。证监会反复强调,创业板不允许借壳,南通锻压此次重组以审核未通过而落幕,也为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作出了警示。

一、实际控制权转让与重大资产重组并行

并购重组委10月10日召开的第74次会议中,共有三家公司上会,其中南通锻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锻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划的审核未获通过。随后,南通锻压于11日对此作出了公告。

回顾此次重组事件,今年1月25日,南通锻压发布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交易预案》),后又因受到问询而多次作出了修改更新。根据最新一次调整的《交易预案》看,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古予舟、伍原汇锦、天津太阳石、金羽腾达。而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亿家晶视 100%股权、北京维卓 100%股权。而交易对方中,伍原汇锦受古予舟控制。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安民投资、博源投资、嘉谟投资,其中安民投资与南通锻压现控股股东安常投资同受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嘉谟投资与南通锻压第二大股东嘉谟资本同受共同实际控制人控制。

2月2日,南通锻压又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指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如办理过户登记后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郭庆分别向安常投资、嘉谟资本和上海镤月资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此次股份转让后,南通锻压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安常投资将成为第一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26.17%股份;安常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郑岚、姚海燕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深交所对于南通锻压上述两项交易作出问询,要求南通锻压对于股权转让事项与重大资产重组的关系是否互为前提,股权受让方与此次交易对方及配套募集资产认购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的关联关系、股权转让后是否构成借壳上市等事项作出补充披露。南通锻压方面称股权转让事项与重大资产重组为相关独立的两个交易,不互为前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标的,为股份受让方、配套融资发行股份认购方以外的第三方拥有之资产,安民投资、安常投资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的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三方交易模式仍难逃监管

创业板严禁借壳,是证监会反复强调的底线,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与创业板监管政策相悖,也将有可能引发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三条第五款也再一次强调了创业板不允许借壳。对于上述南通锻压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计划,证监会要求其作出一次反馈意见。证监会的通知要求南通锻压补充披露姚海燕和郑岚在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参与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原因以及合理性,是否特意为本次交易设计的相关安排,上述各项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是否存在其他协议或安排,是否为规避重组上市监管等信息也在紧盯其是否存在规避借壳的行为。

而根据并购重组委对南通锻压的审核意见认为,南通锻压申请材料未充分披露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实际控制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意见也似乎证实了南通锻压可能存在规避借壳是其重组失败的根本原因。另外,《重组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对“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做出的兜底规定,也为证监会监管此类法律未做明确规定的情形提供了支撑依据。

南通锻压重组失败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作出了警示,重组方案应当做到谨慎设计,避免违法违规。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
  • [12/23]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暨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第一家分所落子海河之滨;同年,是为“企业合规元年”。2023年,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既满五周年;同年,是为“企业合规深化年”。五载时光,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已在津城熠熠生辉,合规热潮也已波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必由之路,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法治密码。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