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视点 | 网络小贷牌照叫停背后的法律分析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7-11-27 16:04:29  作者: 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

摘要:近日,监管层面紧急叫停网络小贷公司的批准设立,同时召开紧急会议,拟对存量的小贷公司进行问题清理。新设叫停,存量情况,是基于当面小贷公司所面临的风险的政策规制。小贷公司如何发展而来,当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未来又是否会被叫停,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将对网络小贷牌照叫停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11月23日上午,央行、银监会联合召集网络小贷清理工作会议紧急会议,通知所有批准开展互联网小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汇报工作。央行副行长和银监会副主席共同主持召开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会议,17个批准小贷公司开展网贷业务的省市金融办参会,汇报了辖内网络小贷机构批设情况以及监管安排的其他素材。

据相关媒体报道,本次紧急会议对于小贷利率进行了明确指示,将严格执行36%上限,另外还对20多家公司点名,监管层面担心网络小贷突破属地监管,地方无力监管部门难以监控风险。总体而言,关于现金贷的业务,本次紧急会议主要表述了以下内容:1、除现有157家已有网络小贷牌照的机构之外,不再发放新的牌照;2、彻查并清理国资代持股权、以国资名义申请牌照等挂靠的情况;3、重点关注最近一年内发生过控制权变更的持牌机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4、清理后只保留两类持牌机构:具有金融背景的大型国企;蚂蚁金服、京东、百度等大的互联网公司,一个集团仅能保留一个牌照;5、不允许把小额债权做成资产包在交易平台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证券化。

通知的发布以及网络小贷清理工作会议的紧急召开,网络小贷业务形成暂时不会出现新的主体,同时对于存量的小贷公司,监管层面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并重点清理当前存在的问题。网络小贷业务的去向成为了当前的热门话题,网络小贷公司牌照也水涨船高。

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存在部分机构及个人迫切寻求高于银行利率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存在一部分中小企业及个人广泛的融资需求,因而小贷公司尤其是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网络小贷公司飞速发展。小贷公司尤其是网络小贷公司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市场小额度的融资问题,使得诸多中小企业及个人得以较为便利的获得资本支持。但近两年小贷公司尤其是网络小贷公司及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也是问题频发,E租宝、校园贷等频频成为社交媒体热点话题。此次监管部门紧急叫停网络小贷公司,也正是基于小贷公司可能产生的系统性金融问题的考虑。

传统的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小额贷款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643家,贷款余额9608亿元,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313亿元,其中广东省和重庆市的小额贷款业务在各省市中所占比重最大。

小额贷款业务遵循属地监管原则,各地的监管要求也略有差异。例如,重庆金融办规定,在当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满足注册资本要求以及符合一定的出资条件。设立内资小额贷款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贫困(含国家级和省级)区县为1亿元人民币,主城区外其他区县为2亿元人民币,主城区为3亿元人民币。同时,内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且只有一个持股比例最高可为注册资本50%的控股股东,其余每个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注册资本的10%。境外自然人不得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

专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传统小贷公司不能跨区域经营,存在局限性,于是互联网小贷应运而生。2010年3月25日,全国第一家网络小贷公司浙江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杭州正式成立,到2016年突然开始提速设立。根据网贷之家统计,截止到2017年全国累计已经发放网络小贷牌照153张。诸多无金融牌照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为寻求合规纷纷申请金互联网小贷牌照,部分大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拓宽之后转向金融的渠道,也纷纷去申请或购买互联网小贷牌照,其中重庆、广东以及江西是网络小贷公司设立较为集中的地区。 

本次网络小贷公司牌照的叫停及清理直指现金贷业务。因为现金贷基本上只有一端,即放款端,资金端都来自于机构。由于现金贷业务存在“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的规定,而互联网小贷则相对宽松,只要同一借款人的借款金额不超过小贷公司注册资本的一个百分比,且不超过一个固定额度即可。基于前述原因,网贷机构将大额业务搬到小贷平台上。除此之外,基于银监会将P2P定义为信息中介,不能直接放贷,因为解决了资金来源的合规性问题,诸多P2P机构也纷纷建立小贷公司。

通知及网络小贷清理工作会议的召开对于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消息一出,现金贷业务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应声下跌,部分上市公司公告终止原先拟参股设立网络小贷公司的计划。拟涉足网络小贷领域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如盛灿科技、联瀛科技等也纷纷叫停相应计划。

本次通知的发布及相关会议的召开,释放出的信号是比较明显的,现金贷业务成为众矢之的,监管层面可能从现金贷业务着手整顿互联网金融。现金贷业务目前存在一定的风险,从无死角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讲,必须及时处置,下一步对现金贷进行规制,也许是箭在弦上。现金贷业务近年来一直是社交媒体热点讨论的问题,其中关于现金贷利率的问题,以及基于高利率而产生的其他社会事件多次被大家所广泛探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民间借贷最高为24%,高于36%的完全不支持,处于24%至36%的部分如果已经履行的,则不要求退回。因而就利率而言,官方一直认为年化24%,现金贷业务确一直执行年化36%。从民商法和行政法意义上讲,暂时不能将小贷公司为“金融机构”,则作为非金融机构放贷其利率也应该遵守如上利率限制,小贷公司的定位以及其放贷利率的规范需要进一步的讨论。

其次,通过本次会议的基本内容及监管方向也可以看出,监管层面要求小贷公司不得夸区域经营。对于普通线下的小额贷款公司,放开区域限制也是近年的事,从一个区到一个市已经是很大的进展。但基于互联网的无地域属性,小贷公司通过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形式在全国开展业务,从而降低了放贷人应有的牌照许可要求。按照立法原意,小额贷款公司是原有金融体系(传统银行业)的有益补充,审批权落在各地金融工作局,一些新区政府的金融服务机构得到法规授权后取得审批资质。金融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还在进行中,一地部门批设的类金融机构是否能开展全国性业务,有争议。金融业务存在很强的外溢性,但保证金融系统安全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因此,在这一阶段,将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规范在一定范围内,还是有一定考虑的。

这几年,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备案、许可、牌照可谓硝烟四起,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开始,当前也确实发展到了应该就互联网金融如何健康发展,并着手解决当面面临的问题的阶段。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也正是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次发声也是表明严肃态度,从全局的角度给市场和地方机关发出了明确的信号。

小贷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小贷公司的出现是市场的产物,社会生活中广泛的融资需求是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不容忽视的问题。传统金融机构基于市场风险的考虑将大量资本融资给大企业,而中小企业甚至个人融资难的问题需要解决。小贷公司以及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络小贷公司给整个问题寻找到了一个较为方便的解决渠道。但是如何规范小贷公司的发展,如何解决在借助互联网技术的同时防范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风险,是当前亟待我们解决的问题。通知当天发文当天生效,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效率。“现金贷”会不会有同样的闪电速度,我们拭目以待。暂停网络小贷拍照的发放势必会造成现金贷业务的重新洗牌,市场走向何方,小贷公司补充金融机构的主贷模式是否会被叫停,还需要等待监管层面的进一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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