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解读 | 合作开发房地产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19-01-16 10:46:11  作者: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团队

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和房地产市场态势下,房地产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合作方式开发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房地产,可以有效地分散各方的风险,实现相对较轻的资产运作。但同时合作开发房地产会涉及土地、资金、利润分配等诸多事项和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团队将就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进行研究分析。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以下四种情况为名实不符的合作开发模式,不属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1.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名为合作开发,实为房屋买卖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3.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借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4.名为合作开发,实为房屋租赁

《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

上述四种情况均不符合“共担风险”的要件。实务中判别是否“共担风险”,应该识别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本质,不应拘泥于合同中是否有“不承担风险”的字眼,例如,仅约定承担固定利益载体的市场价格风险,就不属于“共担风险”。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合作主体经营资格不合法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合作主体经营资格包括符合工商税务等相关要求的一般经营资质和与开发项目相匹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中应至少有一方具有相匹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否则将导致合作合同被认定无效,会造成包括交易成本的扩大及各项财产损失等法律风险。

因此,在签署合作合同之前,应当严格核查拟合作方是否满足合作项目的要求,包括主体是否有效存续、有无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资质等级是否符合项目要求、资质证书是否尚处有效期内、有无受到限制经营活动的情况等,要求合作方提供上述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并在相关行政机关网站进行核验。

(二)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法律风险有几种: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权属不清、存在质押或潜在纠纷,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故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必须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否则也将导致合作合同无效,致使合作各方利益受损。另外,土地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不能取得土地权属证书,视情况可能会导致合作项目搁置、影响项目进度、项目资金无法流动等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严重事件。

因此,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开发合作房地产,务必在合作合同签署和开工建设前,取得权属证书或相关审批;应进行充分尽职调查,避免出现未发现的潜在纠纷情形,防止出现相关法律纠纷与涉法信访事件;最后,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明确土地使用权一方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单方违约的法律责任。

(三)合作方未足额出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合作方未足额出资,会出现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无法按期进行问题,资金不到位导致土地闲置问题,合作各方分配利润纠纷等。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当事人未足额交纳出资的,应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同时,第二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的,不予支持。所以,合作方未足额出资时,合作各方按照实际投资数额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即可。

但是,对于由于合作方未足额出资导致资金不足,引起土地闲置、项目进程滞后问题,造成相关经济损失的法律风险,要求合作各方务必重视如约出资问题,提前加以防范。在项目开工前,要求出资一方落实建设资金;明确约定逾期出资的违约责任。另外,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尽快办理抵押贷款,除变相锁定权属外,取得开发资金;符合预售条件时,及时办理预售或出租,争取提前回收资金用于工程建设,避免和降低未足额出资引发资金链断裂。

(四)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作为一个整体,在对外活动中往往是以合作一方的名义发生业务法律关系,极易产生法律风险。如何有效控制合作方对外结算行为及资金流向尤为关键。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权利义务的变更时,应及时订立补充协议,否则发生纠纷时对是否履约及合同变更较难查明。

鉴于以上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合作方应就合作项目建立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对合作中的公章、银行印鉴管理,双方签字权限、流程,双方对项目资金控制、核算、税费分担,如何清算等进行明确约定,尽可能确保开发支出费用经过合作各方的认可。资金投资方可以通过设定担保和先期收益条款来保障权益,即将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提供土地一方的有效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为其投资抵押,或在收益分配中约定优先分配利润。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
  • [12/23]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暨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第一家分所落子海河之滨;同年,是为“企业合规元年”。2023年,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既满五周年;同年,是为“企业合规深化年”。五载时光,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已在津城熠熠生辉,合规热潮也已波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必由之路,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法治密码。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