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并购交易尽职调查中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 本站  时间: 2017-04-17 15:57:24  作者: 金融资本市场团队

摘要:并购又称兼并与收购。公司兼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企业签订双方或多方的合并合同,按照法定程序将数个公司企业结合成为一个公司企业,成为单独的法律实体。律师在并购交易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客户判断拟交易对象是否能够达到客户的目的,以及帮助客户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去进行并购交易。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资本市场团队就关于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简要的概述,并从三个方面详细的分析律师在并购交易调查中应特别关注的问题,进而明确阐述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中的意义。

一、关于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关于并购的概念的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若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以下仅对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简要概述。

早在1989年2月18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89〕体改经38号)中就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企业兼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2)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它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

1994年7月1日起实行的《公司法》(最新修订于2013年12月28日通过,2014年3月1日实施)可作为规制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纲领性法律,其第九章关于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的规定为公司间并购活动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操作规制。

2010年8月28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该意见从解决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发,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注重消除长期以来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制度障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1年11月28日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26号),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程序性便利。

二、法律尽职调查中应特别关注的问题

1.并购交易是否涉及国有出资企业

2009年5月1日期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该法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权益归属、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等基本问题作出了规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如果并购方、目标企业或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有一方为国有出资企业,要考虑《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的适用。那么,就具体项目是否需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批准或政府批准,是否需要评估,适用公开程序,等等,均需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2.并购交易是否涉及上市公司

如果并购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即并购方、目标企业或目标企业的原股东有一方是上市公司的,则需关注并购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

3.并购交易是否涉及反垄断审查

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通过去的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即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家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想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根据2008年8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五百二十九号)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上午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三、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意义

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目标公司或目标资产及相关事项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以帮助客户了解目标公司设立与存续、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资产权属与限制、业务运营、守法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状态,发现、分析以及评估目标公司或目标资产及相关事项存在的各方面的法律问题,揭示拟定交易存在的相关的法律风险及其应对措施,为客户判断拟定交易是否继续进行提供依据。而在和客户就目标公司或目标资产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及解决方案或补救措施进行沟通后,协助客户确定商业计划和交易时间表,并协助客户设计或审查拟定交易结构、考虑价格调整、设置先决条件、决定投资人权益保护、过渡时期的安排、交割后的义务以及交易完成后各方的其他义务等。

律师的尽职调查不仅仅是体现在客户确定目标公司之后开始进行,律师的尽职调查可以从客户开始接洽目标公司开始,律师就可以介入,帮助客户进行谈判前期的准备,当然,这时的一些尽职调查资料主要来源于公开信息,帮助客户分析是否有进行下一步交易的空间,是否能够达到客户交易的目的,直至后期交易完成,律师都可以参与其中,这样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系统的法律服务,达到客户交易的目的。当然,尽职调查中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本文上述提到的在尽职调查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三个问题,可能会致使客户的交易时间、交易风险等一些成本上升,因为涉及到如证监会、商务部等各个部门的审查批准等事项。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央企(A股)上市公司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目前市场上首份以法律健康为导向和评判标准的、研究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健康度的指数报告,是第一份由第三方机构推出的带有公益性和学术性的央企(A股)上市公司指数报告,是研究、评价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一个全新视角与一项创新性举措。报告对央企(A股)上市公司的健康度做了全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解读;报告以动态发展的数据库为支撑,在绿法(国际)联盟(GLGA)的协调下与相关监管部门、治理机构、重要行业组织、经营主体形成互动机制,围绕央企(A股)上市公司开展长期跟踪研究,努力推出对认识央企(A股)上市公司、推进央企(A股)上市公司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
  • [12/23]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论坛暨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第一家分所落子海河之滨;同年,是为“企业合规元年”。2023年,道可特天津办公室成立既满五周年;同年,是为“企业合规深化年”。五载时光,道可特天津办公室已在津城熠熠生辉,合规热潮也已波及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必由之路,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法治密码。聚焦企业合规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