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并深信,未来会更美好!——刘光超在道可特与知元同创合并签约仪式上的致辞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2-04-27 20:25:57 作者: 刘光超
各位领导、嘉宾、朋友,各位知元和道可特的同仁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道可特律师事务所迎来了与知元同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的正式合并。这是我们继1月16日与达晓合并以来,100天之内的第三次合并。一生三,三生万物。道可特如此幸运地遇到了这么多的优秀合作伙伴,我们心里充满着感激、充满着幸福、充满着期待。
知元昨天晚上发布了八年来的成绩单,我看到后第一时间发到了全国合伙人群中,林蔚,就是这位帅到让女生着迷、男生嫉妒的主持人,说了一句:“这份成绩单太吓人啦!”说实话,我也有同感,甚至是被震撼到了。知元,八年间处理了过万的知识产权案件,服务了医药、医疗、能源、通信、材料及环保等领域数百家知名企业,还覆盖了上百家高校和医院,我们在座很多人的母校、我们所知道的医院都是他们的客户,在专利无效、专利侵权、反垄断方面,案例无数,多次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法院的典型案例,专利代理更是直指国际化,遍及数十个国家,其他非诉讼服务也是成绩卓著。我知道,知元的优秀还不只是这些,他们的近十位核心合伙人都来自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甚至都到过处长的级别,他们有很多来自北大、清华的博士,他们还有很多双证专业人员。如果按拥有处长的人数算,他们的到来,让道可特至少要升级为局级甚至副部级单位。欢迎优秀的知元团队,感谢元霞和知元的合伙人们对道可特的认可!也要感谢达晓的同志们,是你们和知元的缘份让道可特有了这个福份!
刚才在视频中,我讲到,随着知元的加盟,道可特的知识产权服务,无论是在领域,还是宽度、深度、维度方面,都会得到极大的加强。确实,随着与达晓、大器、知元先后合并,我们所的知识产权业务已经悄然升级,跻身到行业第一梯队,而且是多领域、全方位、无死角。我相信,知识产权一定会成为道可特除了金融资本之外另一张名片,成为精锐之师、王牌之师。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加油!
三天前,道可特刚刚召开了全国合伙人大会,来自10个办公室的113位合伙人悉数出席,会议晋升了18名总部合伙人,发布了37项制度,42个业务手册,修订了五年发展规划,23位合伙人先后演讲和分享,绿云VIT系统10余条新功能上线,信息化全面升级。道可特正走在规模化、一体化、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的正确道路上,正在迎来发展最好的时代。这个时候知元的加入,更是为我们这支队伍注入了新的力量和活力。让我们一起携手,打造一家一流律所、幸福律所,不断向伟大律所、百年老店迈进。
跟以往几次合并不同,知元不是律所,而是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理念和文化相通,也不影响我们业务和机制相融。合并后,我们将在道可特这个平台上延续原来的服务,并且为广大客户提供更为立体和全面的服务。在此,也要代表道可特对知元的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对我们合并的支持表示感谢。是的,我们在一起!
有春华才有秋实,我们相遇在美丽的春天,让我们一起走过夏天,共同收获值得憧憬的秋天,到了冬天,我们一定倍感温暖和踏实。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
加油!
谢谢大家!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专业解读
更多-
研究|深度解读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监管、税务与未来发展机遇2025-07-02近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天若与高级合伙人张婷律师应牛津大学出版社《信托与受托人》期刊约稿,在2025年6月出版的期刊中发表了最新署名文章,第一作者王天若及第二作者张婷就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监管、税务与未来发展机遇提供了专业的分析与解读。本文亦是首次由中国内地作者在该期刊上发表的同类主题的学术论文。 -
研究丨以法律视角看待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的“实质性交付”2025-06-27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出资等多种方式将科技成果转移给企业,以促进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是转化科技成果的关键方式,它能结合科技资源、研发优势和市场优势,形成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企业经济实体,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科技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技术秘密等非货币类型,它们在满足:①可以用货币估价;②可以依法转让;③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的情况下,即可用于出资。但是,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登记证书的转移,如何有效交付并能在公司运营中发挥作用,才是科技成果转化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出发,审视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的“实质性交付”。 -
研究丨解读《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2025-06-26日前,国务院总理签署第810号国务院令,以行政法规形式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6月23日起施行。根据《规定》第一条,法规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对比2024年12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多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