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读
  • 道可特研究丨美国上市新形势下的去VIE趋势2021-09-03
    自新浪美国上市首创VIE架构以来,VIE架构成为多数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赴美上市的首选。但VIE架构实际操作中暴露的弊端、《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以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企业赴美上市出现新趋势——“去VIE”。
  • 道可特研究丨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2021-09-02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党中央特别提出:“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作为顶层设计为反不正当竞争立法的开展铺平了道路。2021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该《意见稿》是针对2019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出台的首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意见稿》共三十四条,主要围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一般与具体行为,以及因反不正当竞争产生的赔偿标准、竞合责任、诉讼时效、管辖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具体的规范。
  • 道可特研究 | “撤三”与“侵权”案件中商标的“使用”问题2021-0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的可以撤销,简称“撤三”。《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上述两条规定,一条是针对三年不使用可以撤销的规定,一条是针对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责任抗辩的规定,核心是“使用”。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立法本意,撤三案件中对权利人使用证明的要求是比较宽松的。在侵权诉讼中法院对权利人使用证明的要求更加宽松,“侵权人”适用《商标法》第六十四条抗辩很难得到法院采纳。往往法院直接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直意作为判断是否使用的标准,忽视对使用证据的审查;照搬争议商标行政判决,忽视《商标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权利人“此前三年实际使用过注册商标”的要求,直接做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个人认为有欠妥当。
  • 道可特研究丨建工领域法律问题之实际施工人认定2021-09-02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促进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建筑市场是由多类主体通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转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等多重法律关系构成的。由于不同主体拥有的资源种类数量不同,各类资源在市场上的供求状况不同,导致拥有不同资源的主体在市场中的地位也不同。其中,农民工处于最弱势的地位。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正常支付,不仅依赖于施工单位的诚实守信,整个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农民工的权益都有可能受到损害,极易引发社会问题。为了打通农民工权益保护通道,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首先明确提出“实际施工人”这一名词,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权利保护等作出规定。从保护实质公平的角度出发,法律强制力介入力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 新规亮点 | 全面梳理“大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解读2021-09-01
    为进一步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以进一步规制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众普遍认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入全面监管时期。本文将在概括《规定》主要内容和意义的基础上,针对《规定》第四章“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内容进行解读,进一步讨论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立法规制。
  • 道可特研究|自贸港背景下的国际航运交易所政策性分析2021-09-01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明海南要建设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枢纽。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均对海南航运业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新时期海南航运业的发展任务,在自贸区(港)建设和对接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大背景下,及时起草、出台新的航运扶持政策,进一步稳固以海口市环北部湾为航运枢纽的特殊地位,大力推动航运产业健康发展。
  • 道可特研究 | 《最高院人脸识别技术司法解释》重点条款解读与提示2021-08-31
    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人脸识别技术司法解释》),对滥用人脸识别问题作出了司法统一规定。本文就该规定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结合实践案例就相关问题提出合规提示。
  • 道可特研究 | 工商档案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性2021-08-31
    企业工商档案是指企业在登记注册及经营过程中在工商局所留存的信息、文件、档案的总称。一个相对完整的企业工商档案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来源(股本构成)、分支机构、对外投资、验资报告、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号、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住所地及股东人数、姓名、简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住址及简历以及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所下达的文件等。
  • 道可特研究︱新冠疫苗即将豁免知识产权?——医药专利新规对海南外资医疗引进影响分析2021-08-26
    今年以来,海南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外商投资等领域的一批政策举措陆续出台,推动一批企业同海南签约合作,参与海南自贸港智能制造、国际航运、融资租赁、新型贸易、教育医疗、旅游文体、农业等领域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今年2月1日起施行,仅保留27条限制措施,在采矿、汽车整车制造等领域作出了更加开放的安排;出台支持海南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出台22条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涵盖医疗、金融、文化等五大领域。尤其是医疗方面,海南大力鼓励外资医疗资源引进,建立起了多家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的医院。海南本土医疗领域蓬勃发展的同时,在新冠疫情的全球背景下,看整个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值得重点关注。中国在原创药领域还有较大差距,欠缺原始创新。我们国家还是需要鼓励原始创新,给创新者充分的保护和回报。
  • 道可特研究 | 面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会员制模式应对的合规要点2021-08-25
    会员制模式在商业中应用广泛,从零售业(例如沃尔玛、天猫会员店)到金融业(例如银行VIP卡)、航空业(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国航知音”常旅客会员)再到服务行业(例如健身店、球场、电影院会员)。 顾客成为商家会员的第一步,须通过网络或纸面提交个人信息,该步骤即商家收集个人信息的过程。顾客成为会员后,商家会根据会员个人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折扣、积分奖励、促销优惠及其他会员权益。期间,会员信息将经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一系列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可能感兴趣

专业团队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检索
行业研究
更多
  •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
    《2018中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蓝皮书》包括上篇《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及下篇《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其中,《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继2018年成功发布首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之后连续第二年发布,该指数能够综合、直观反映近三年来保险行业整体的法律健康状态。《保险行业法律专题报告》则结合近年来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法律实务,针对当下行业实务中的热点及疑难复杂问题,从法律视角予以分析和解读,以期为保险行业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发展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同道计划
更多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更多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