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读
  • 研究丨谁在偷偷地看牌?——中国证监会内幕交易执法的窘境与规范检讨2024-06-27
    自1994年以来,证监会已经累计处理了208例内幕交易案件,他们迥然相异的身份特质,为我们系统地反思《证券法》和证监会的内幕交易监管行为,提供了扎实的实证基础。在这些内幕交易处罚中,证监会的行政执法已经逾越了《证券法》第73条和第74条的授权边界,将本来有限的内幕交易查处对象直接扩张到一种涵盖“任何人”的监管模式,使得第74条的具体列举失去了应有的意义。究其原因,第74条规定的基于身份特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未加解释的“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已经无法全面规制目前愈加复杂、外溢的内幕交易活动。为此,《证券法》应建立以信息平等获得理论为基础的内幕交易监管理论,使任何拥有内幕信息的人员并藉此交易的人都因其行为和损害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不仅有利于防止在信义义务的窠臼中徘徊不前,也有利于应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复杂新局面。同时,为了有效地平衡执法成本和社会效益,应设置内幕交易的责任阶梯和区别责任,不断促进内幕交易执法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提升。
  • 研究 丨“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经典案例汇编2024-06-27
    2024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多达31条,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证券期货类违法犯罪坚持零容忍、严监管的政策导向,也为各地对于该类犯罪侦查、追诉和审判提供了具体化的工作指引。证券、期货类犯罪主要指三大罪名: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内幕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本期我们将根据人民法院案例库及多个经典案例,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进行梳理研究。
  • 研究丨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下的董监高责任--以ST锦港为例2024-06-26
    2024年6月1日,证券代码:600190/900952,证券简称:锦州港发布了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中完整展示了证监会给予的告知书的全部内容。上市公司锦州港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持续财务造假浮出水面,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除了震碎了民众的三观之外,也更加敲响了上市公司董监高勤勉义务与忠实义务的警钟。
  • 研究丨个人信息在Wi-Fi跟踪技术下的保护2024-06-25
    如今,手机成为了一种无处不在的个人设备,配备了无线Wi-Fi通信技术。西班牙数据保护局(AgenciaEspañoladeProteccióndeDatos,AEPD)在近期针对数据控制者发布了《Wi-Fi跟踪技术(以下简称“该技术”)数据控制者指南》。该技术是一种通过移动设备发射的Wi-Fi信号对数据进行识别和跟踪的技术,可检测设备在特定区域内的存在情况,并识别移动模式,因此可用于估算容量、分析人流或测量停留时间等。
  • 研究丨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应适当扩大中止诉讼的范围2024-06-20
    商标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是知识产权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市场竞争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近年来,随着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我国商标申请和评审数量也在逐年攀升,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的数量也随之攀升。
  • 研究丨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与刑罚:论酌情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必要性2024-06-20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严重的心理障碍,表现为持续的反社会行为、缺乏同情心和悔意,以及冲动性强。尽管ASPD具有明显的病理特征,但在许多司法系统中,患有此类障碍的犯罪者通常仍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中国刑法中,ASPD并未被认定为精神病,因此,ASPD个体在犯罪时通常被要求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这一立场与全球许多国家的司法态度相似,尽管一些国家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心理健康状况作为减轻处罚的因素。
  • 研究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善意取得的判定2024-06-17
    《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受让人善意取得标的物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 研究丨股权投资权利保护之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及争议焦点解析(上)2024-06-13
    2023年12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2024.07.01实施)(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现行《公司法》”)的异议股东请求权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以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请求权为基础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制度体系。本文上篇将对现行《公司法》项下异议股东请求权规范进行分析,总结基于异议股东请求权产生的股权回购纠纷的独特争点,并对股权投资中投资人作为中小股东在投资阶段、参与经营阶段、退出阶段如何有效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异议股东请求权提出实务建议。
  • 研究丨《民法典》视角下发包人应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期利润损失索赔问题研究与案例总结2024-06-12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预期利润损失赔偿的法律问题,并为发包人应对预期利润索赔提供实务指导。文章首先分析了预期利润损失的法律基础,然后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对预期利润损失的裁判规则及其限制进行了阐述。通过笔者亲身经历的具体案例分析总结,本文进一步探讨了预期利润损失赔偿的司法实践,总结并分享了发包人成功阻击不合理预期利润索赔的经验。
  • 研究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评述2024-06-11
    2024年6月7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即将出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适应了现阶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结合证监会在证券行政处罚领域的实践经验,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行政处罚裁量制度提出了实体、程序上的规范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保证行政处罚权的规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增强裁量公开性、实现裁量公正,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案件当事人、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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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
    《全国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2015-2017)》是由绿法(国际)联盟(GLGA)作为编制单位,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支持单位,并在外部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共同打造的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之一。2017年,绿法(国际)联盟(GLGA)成功发布了其资本市场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系列研究课题的首份研究成果,即《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保险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是该研究课题的第二份研究成果。
  • 《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
    绿法联盟研究院基于对整体不良资产行业进行深入的考察、研究的基础上,与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2018中国不良资产蓝皮书》,希望能够对行业带来指导,也能体现不良资产行业本身的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公益性。
  • 《全国私募基金法律健康指数报告》
    本次报告的目的为以私募基金行业指数的形式提供关于立法、监管、司法的洞见。绿法联盟作为首个以法律为核心要素,以研究院为依托,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际化为视野的法律跨界联盟,一直关注立法、监管、司法将以何种方式影响私募行业。时至今日,私募基金的体量已经发展至可以和公募基金等量齐观,其发展不得不称之为迅猛。但是,私募基金高歌猛进的同时也繁芜丛杂,自2016年始,监管、立法层对私募基金更加关注,故此尝试编纂私募基金行业法律健康指数报告,以量化考察私募基金行业法律风险方面的变化。以期以史鉴今,为未来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供一点洞见。
同道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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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道计划一】
    道可特希望联合全国志同道合的律师朋友们,一起建设事业平台,一起实现事业梦想,特推出“同道计划”。“同道计划一”旨在全国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分所的合作伙伴、事业合伙人、执行主任。
  • 【同道计划二】
    “同道计划二”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总部和北京办公室的合伙人和律师,共同成为行业、自己、市场、客户想要的样子。
  • 【同道计划三】
    “同道计划三”旨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招募道可特全国分所合作伙伴。道可特全国乃至全球发展蓝图,需要更多伙伴一起绘制,让我们共同打造一家让人尊敬的律所。
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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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8]创新与信心:律所管理的未来——道可特2024行业论坛
    世界格局加速变迁,各行业生态持续重塑,法律行业亦置身变革潮头,面临各种考验:如何在饱和市场中“活下来”?行业信心从何而来?创新同质化,下一步怎么走?国际化之路还要坚持吗?如何与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协同向上?重塑思考,破题解卷。12月8日,道可特律师事务所作为主办方,携手专业服务机构与八所高校,带来一场关于“创新”与“信心”的行业论坛。
  • [03/22]道可特2024创新季启动仪式
    当“新质生产力”成为两会C位词,各行业、各地区纷纷发力,竭力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法律行业不外如是。随着时代发展和法律行业的变革,创新已成为律所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敢于求变,勇做破局者;勇于求新,争做开创者也是道可特一直坚持的发展内核。
  • [12/27]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
    2018年,道可特落子泉城,设立道可特济南办公室。作为道可特第二家分所,济南办公室定位于品牌市场旗舰店和道可特全国法律市场开发试点,是道可特在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依托总部一体化管理平台,立足区域优势,历时五载春秋更迭,济南办公室实现了自身跨越式的发展,也见证了区域法律行业的发展与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业务半径有限、人才引力不足,品牌规划不明晰……如何破茧、突围正在成为区域律所亟待解决的难题。2023年12月27日,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之际,我们将举办“地方型律所的发展路径选择和竞争力打造专题研讨会暨道可特济南办公室成立五周年庆典”。届时,各界行业翘楚、知名媒体机构代表等嘉宾将悉数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