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研究 | 如何理解特许经营体系中的“两店一年”
来源: 道可特律所 时间: 2022-10-12 22:00:05 作者: 王伟、汪新泰
前言:目前我国构建的商业特许经营体系依据,主要由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12年2月1日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自2012年4月1日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组成,其中拟开展加盟活动的商家想要获得商业特许经营资质,首先要审查的条件就是是否符合我们常说的“两店一年”。通过文章解析,带大家了解什么是“两店一年”,如何做到“两店一年”,做不到“两店一年”会面临什么风险。
【典型案例】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07月25日所作的穗市监处罚〔2022〕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载明刘嘉奇(广州)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NQWN1Q;法定代表人:张**;经营场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2号楼1001室,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合计33万元。逾期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评析】
上述案件中,当事人之所以面临如此重的罚款数额,因为经查明上述当事人自2021年4月成立开业,从事销售“刘嘉奇”品牌茶饮并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2021年7月11日在未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条件下与客户签订《合作服务协议书》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同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真实、全面、准确地提前30日向被特许人披露相关信息。当事人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对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听证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第二十一条“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以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的规定,因此最后当事人被处以33万元的罚款。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两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均超过1年。特许经营合同不因特许人不具备前述条件而无效。特许人拥有的直营店是指特许人利用其经营资源直接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直营机构。”
因此,采取更通俗的说法,“两店”指的是两个直营店,而直营店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直营店是特许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特许人控股股东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个体工商户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现实操作中,部分地区认为关联公司的直营店也可以归于特许人“两店”范畴之内,所谓“关联公司”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备案时使用的“两店”在特许人获批特许经营资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时,“两店”的运营需要正常进行,不能仅为了获得资质持有“两店”一年随后关闭,即使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必须闭店,也需要及时备案,向商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
特许经营体系中“一年”的起算点自特许人实际控制两家直营店使用自身实际经营资源进行经营起算,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即使所谓的“两店”成立时间再长也不属于条例中的“两店一年”的概念。
作者简介
王伟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公司业务
手机:13953103647
邮箱:wangwei@dtlawyers.com.cn
汪新泰
北京市道可特(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解决
手机:18340086763
邮箱:wangxintai@dtlawyer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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